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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姚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姚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规划,制定辖区范围内的城乡建设、管理、住房和住房保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研究、组织编制、协调、审核和报批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姚安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及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拟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负责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的战备值勤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发放、试鸣工作。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属于行政机关,设有行政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年内无变动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攻坚克难,各项经济指标成效明显。一是重点项目及固定资产完成情况。2018年,我局共涉及重点项目建设25项,其中竣工项目4个,在建项目7项,新开工项目9项,重点前期项目4项,十大重点项目1项,计划完成投资23.7亿元。截至目前,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745亿元。二是房地产指标完成情况。1—10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52亿元,较去年增加38.8个百分点,完成商品房销售194775㎡,较去年增加6.43个百分点,从业人员达1079人,较去年增长40.3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3580.6万元,较去年增长40.83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7229万元,同比增长50%,预计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304892㎡,同比增长19.59%,预计房地产从业人员达1079人,同比增长40.3%,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3580.6万元,同比增长40.83%。三是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2018年,我县计划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亿元,增幅30%。1—10月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5%。建筑业增加值预计完成增速26%。四是城镇化率完成情况。2018年我县城镇化率在2017年的基础上上涨2个百分点达到39.4%,2018年1—10月上涨1.5个百分点达38.9%。
2、强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工作。开展了《姚安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姚安新城国土空间策划》,启动《姚安县城“多规合一”规划》和《姚安县城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姚安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姚安县光禄镇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光禄古镇特色小镇发展总体规划》、《姚安县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姚安县公厕布点专项规划》、《姚安县城给水专项规划》、《姚安县城排水专项规划》、《姚安县城道路专项规划》;《光禄古镇特色小镇PPP建设项目》和《姚安县蜻蛉河创意产业园PPP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严格“一书三证”审批办理程序,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审查。截至10月,共办理县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份,选址面积5.28公顷;办理县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份,用地面积25.29公顷;办理县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份,总建筑面积18.26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7亿元;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30份,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0.4亿元。
3、房地产业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意见,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监管审批预售资金4293.4万元;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699套,备案面积71838.1㎡,备案金额达27389.46万元;严格监管开发企业资质,全年申报审批资质2项;预计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1828万元,同比增长21.5%,预计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264392㎡,同比增长3.7%,预计房地产从业人员达1079人,同比增长40.3%,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3580.6万元,同比增长40.83%。配合州、县开展领导干部房屋产权信息查询6次,完成光禄镇8个村委会450户农村户籍商品房信息核实。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首次批复融和新城公共维修资金提取使用,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4、民生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017年2051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改工程,完成1861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完成310户风险隐患危房户摸底调查并要求各乡镇提前整改落实,完成相关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录入和调整修改工作,完成全县2051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改工程入户验收。棚户区改造。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数据收集及房屋评估征收代办拆除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完成2017年棚户区改造594户协议移交验收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认真做好公租房盘活工作,现已将姚安二中64套公租房进行盘活,调整为“教育示范基地”周转用房,已审批通过和草海工业园区200套公租房进行盘活, 调整为“双创基地”周转用房,已审批通过;保障房先租后售工作于2018年3月和5月先后两次对福润小区、春晖小区和西苑小区保障房进行先租后售,三个小区共计出售323套保障房;保障房分配,我县从2017年6月1日起开展常态化申请报名工作,截至2018年9月20日,共受理申请1118份,经过相关部门联合复审后,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已于10月16日-10月22日作公示,已发放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审核确认通知书730份,并做好房号制作,分配场地选址等工作,即将进行分配。
5、顺势而上,城镇建设顺利推进。
完成了姚安县南永公路过境线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姚安县城东片区规划14号路建设项目招投标,11月底除征地拆迁影响路段外,均已完工。完成了荷城南路西段提升改造、荷城南路西段人行道工程、荷城南路西段路灯工程、荷城南路西段绿化工程、南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城镇上山道路建设、道路绿化、道路路灯、道路面层、道路彩色沥青等项目,文峰路、姚安县朝阳安置小区道路年底可完工。
6、全面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一水两污”项目建设。
一是狠抓县城“四治”行动。抓好县城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加强对大牲畜粮油综合交易市场环境整治,开展了南永公路长期以来为市乱摆乱放经营、影响交通安全和群众出行等的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城区路面平整干净、市容市貌整洁,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共拆除私搭乱建雨棚27个,纠正出店占道经营110余户。
二是切实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工作思路,突出对城市进出口道路、重点建设工程、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依法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坚决拆除临街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筑。
三是稳步推进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工作。目前,县城道路纳入环卫PPP保洁模式正在运行,引入机械清扫,大大提升了街道的清洁度;按照脱贫攻坚计划,全面完成了总投资5000万元的19个贫困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全面提升了贫困行政村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发展面貌,为4个乡镇19个行政村配套了垃圾转运车辆19辆,垃圾箱353个,提升了191个自然村的村庄人居环境;2018年计划实施前场镇、官屯镇、弥兴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前场镇生活垃圾裂解炉一座,配套相应垃圾收集车辆和处理设施、设备,弥兴镇、官屯镇已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在2018年下半年完成上述两个乡镇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逐步建立了“户保洁、组收集、村转运、县处置”和“就近焚烧处置”两种模式,对全县农村垃圾持续开展“转运”和“焚烧”专项清理。
四是持续抓好镇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目前,已经完成了姚安县集镇供水、污水PPP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完成了全县9个乡镇既有固定资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正在编制政府偿债能力报告编制和审查,并同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和工程选址及初步设计工作。积极争取“一水两污”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前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乡镇集镇和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下一步将探索,结合各镇村实际情况,采取投资小、见效快、小而散、费用低的新型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的解决城乡生活污水的问题。
五是加大力度筹集项目资金。全面抓好供水、污水、垃圾、公厕等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一是加强整合,将危房改造、美丽宜居乡村、易地扶贫搬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采取“向上争取一点、银行融资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市场化运作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拓宽筹融资渠道。二是坚持争融并进,破解资金瓶颈。以“一水两污”项目资金、人居环境提升信贷资金和小城镇建设资金为基础,努力争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省级补助资金、新型城镇化债券项目和专项基金项目资金支持。
7、小城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2016年、2017年农村危改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姚安县2016年共有4个省级示范村,有光禄镇梯子村委会罗家村、太平镇各苴村委会上村、大河口乡涟水村委会和尚庄村、前场镇石河村委会旧村危改省级示范村,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并及时拨付使用项目资金,2017年申报的有栋川镇启明村委会於姓村、前场镇新街村委会大石桥村、官屯镇巴拉鲊村委会杨水沟村、适中乡三木村委会培龙村4个省级示范村,目前已完成前期项目规划。各乡镇正抓紧完成项目开工前用地报批、调整、现场施工条件准备、群众动员等工作,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开工建设。
8、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目前,我县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7家,1-10月项目报建20项,其中公开招标14项,邀请招标1项,直接发包5项,总招标拦标价控制价37289.11万元,合同工程造价36748万元,节约资金541.11万元;发放施工许可16项,建设规模175434.17平方米,项目投资36308.756万元;全年完成拦标价备案及审查20项,收集当地建筑市场价格信息并上报9期,招投标报表季报3期,施工许可月报110期,建筑节能统计报表年报1期;绿色建筑季报2期。初步设计审查1项。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全县25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建筑工地场容场貌、环境卫生、渣土污染、施工噪音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建筑业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全年累计开展专项检查9项·次,当场排除一般隐患120项,下发了限期整改书面通知37份,停工整改2项,整改率100%。发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1份。未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未发生一般性工伤事故。无死亡事故发生,确保了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9、人防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受理人防行政审批项目57个,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4.05万元。其中:收费项目共25个;全额减免项目32个(农民建房和棚户区改造建房等)。确确保了现场办结率在98%以上,及时办结率、承诺时限和满意率均达100%。2018年我县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2个,人防部分建筑面积为838.39平方米,现正在建设中。2018年9月18日9点18分在县城组织了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县城所有警报器正常试鸣,警报音响覆盖率达100%。开展了2018年人防知识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人防知识试题竞赛,利用电子品示屏和挂布标等形式宣传人防标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10、城市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一是开展了昌鑫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整治。共拆除私搭乱建雨棚27个,纠正出店占道经营110余户,通过整治昌鑫农贸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街道通行秩序良好。二是对东正街、北正街售卖水果、蔬菜占道行为进行规范整治。三是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流动临时摊贩占道行为专项整治,要求经营户办理相关证照定点定时经营。四是加强水泥市场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县环保局、交警队、市管局等部门开展水泥经营市场整治,在管理中要求经营户及时洒水降尘,上下水泥错开交通高峰期,降低环境污染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二是加强城区车辆管理。一是纠正处罚乱停乱放车辆,规范停车秩序。二是取消了小砖桥、环城南路县委会路段停车位,有效解决了车辆拥堵现象。三是取消中医院门前部分停车位,整治了西大街红绿灯下乱停放三轮车、非机动车行为,解除了该路段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市政设施巡查管护及破损路面修复。做好日常巡查管理,维护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路灯、井盖及各种市政设施进行检查,更换破损井盖20个,修复滤水箅30多个,查处损坏城市路面和污染路面的不良行为。对主干道城市路面破损的青石板、路沿石修复。投入40多万元修复西大街、南正街、府前街、西霞路、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等青石板958㎡;修复旧城区低矮积水路面3600㎡,处理人行道树池488个,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加强路灯、绿化管护。加强对管护情况的监督,及时更换和维修损坏路灯,不同时令调控开关,路灯照明达96%以上。对全城区绿化时时浇水、施肥、修剪,对枯死树木进行修剪,加强公园、广场管护,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增加城市绿化率,城市绿化质量有所提升。
五是实施清淤除障,抓好城市防洪。在5月份雨季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城区沉淤井、滤水箅、排水沟进行清理。共清理沉淤井350个,滤水箅345个,对南正街停车场、姚州大酒店对面和公安局住宿区排污沟进行了清理。对金荷公园抽水设施进行调试,准备防洪应急物资,加强汛期执班管理,2018年防洪应急28人次,金荷公园抽水5次,其中夜间2次,白天3次。
六是做好县城街道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加大对县城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填埋场的安全管理,完成上半年县城单位垃圾清运费和保障房垃圾清运费收缴,现在正在进行沿街门店垃圾清运费收缴,截至10月1日,共计收取县城垃圾清运费472194元,到年底预计收取80万元左右。
11、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机关工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局党支部的要求,完善了2018年支部党建目标责任,由支部书记同各党员签订了责任书,制定了局党支部2018年工作计划、理论学习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公示工作,对全年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细化;认真核算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做好党费收缴公示工作;积极开展支部党员发展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庆祝活动及困难党员慰问等工作,党建工作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和局党支部的要求顺利推进。
12、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2018年,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制度,主动邀请县第六纪工委参与局务会议集体研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将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财政预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党的建设、领导班子“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清单、台账等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高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县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共组织集中学习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理论宣讲1次,在学习基础上,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学习笔记。四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班子成员、股室、岗位等层次,认真查找岗位职责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问题,重点对行政许可、财务管理、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检查验收、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权力失控等风险进行排查评级,制定了防控措施,签订了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每周开展一次工作纪律督查,强化制度的落实,全局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个人报告事项、外出报备、公务用车管理、四项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等制度。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工地活动。七是积极开展节假日前的提醒谈话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个人报告事项、廉政档案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教育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守好法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0.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0.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43万元(本级财力870.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0.4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0.4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12款01类01项·行政运行 ”预算支出635.0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公务办公费、养车费、遗属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08款05类01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27.61万元,主要反映归口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08款05类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9.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08款05类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预算支出83.11万元,主要反映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08款27类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预算支出2.08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08款27类99项·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预算支出2.2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10款11类01项·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7.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10款11类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13.87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支出列“221款02类01项·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49.8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支出759.3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预算支出合计173.90万元,“30102·津贴补贴”预算支出167.40万元,“30103·奖金”预算支出155.3万元,“30107·绩效工资”预算支出74.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83.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支出37.4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预算支出13.8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49.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64.2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预算支出0.45万元,“30202·印刷费”预算支出5.00万元,“30211·差旅费”预算支出6.00万元,“30216·培训费”预算支出3.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预算支出6.2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7.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支出18.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及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46.81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预算支出46.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聘请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较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0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批复我局基本支出870.43万元,较上年增加60.88万元,增幅7.52%。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2018年7月1号起开始执行的全国政策性增资提标,造成增量。2.截至2019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我部门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 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4.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61.02万元相比,增加了3.21万元,增幅4.99%,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有新调入人员,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