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1342600000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
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17)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17-17)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17-1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18)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18-19)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9)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9)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19)
九、其他公开信息…………………………………………………(20-2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情况: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姚发〔2005〕9号)精神,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政府组成部门。承担全县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同时作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加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1.部门职能:(一)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行使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 (四)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 (五、)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 (六)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评价检测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运用工作;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技术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县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将县乡镇企业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增加的职能
1、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2、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承担原由县卫生局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4、承担原由县公安局负责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
(1)县乡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矢职追责”机制到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姚府明电〔2016〕14号),把7位副县长调整充实任安委会副主任,同时印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姚政办通〔2016〕9号),明确了县长和7位副县长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姚安字〔2016〕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强力保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人民政府县长与7位副县长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全县共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94份,与9个乡镇人民政府、31家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2016年工作目标责任状书,各乡镇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77个村(居)委员会、120个站所,73户企业,与规模以上12户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了全县9个乡镇全部做到党委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乡镇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全县77个村(居)委会实现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取得了成效。
(2)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州各相关会议要求,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全国、全省和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同时及时把会议精神逐级传达到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1月4日,县人民政府县长主持召开会议对全县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6次分别召开了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次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委全体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议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告,研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深入开展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于2016年6月8日和12月20日2次召开了全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商贸企业、电力、建筑、客运等行业企业负责人及县安监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紧紧围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近期事故教训、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1+3+5”建设、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申报等工作,通过与全县51户重点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各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直报系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运行。截止12月30日,全县共录入各类事故6起,即:一是姚安县“2·20”道路交通事故4人死亡事故。二是3月9日李树康下新屯与张建斌相撞事故死亡1人事故。三是7月30日普永森S216省道K199+639.6米路段造成向家军当场死亡事故。四是6月24日K9627次旅客列车发生一起铁路交通行业造成1人死亡事故。五是7月14日40789次旅客列车发生铁路交通行业造成1人受伤车辆伤害事故。以上事故已按照省州各级要求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
(四)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府办明电〔2016〕1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清明节”“州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府办明电〔2016〕18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防范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府办明电〔2016〕31号)等文件,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州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姚府办字〔2016〕4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姚府办字〔2016〕8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2·20”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府办明电〔2016〕5号)等文件精神,在企业开展自查、乡镇检查、部门督查的基础上,组织9个综合督查组对2015年“彝族年”和2016年“元旦”节前安全生产进行了综合督促检查;姚安县“2·20”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成立2个督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综合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党委政府,并限期整改;3月底,县安委办组织挂点联系乡镇的县级部门组成9个督查组,在州庆节前对9个乡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月23日,县安委办组织安监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对我县3家重点工程项目汛期安全进行了抽查。按照《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姚安县气象局转发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姚安监字姚安监字〔2016〕13号)文件精神,组织对全县的油库、汽库、危险化学品、炸药等易燃易爆场进行了检查。县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姚安办明电〔2016〕8号),按职能职责成立9个督查组,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督查、在建风电场、在建公路、运输企业、工业园区和电力企业、在建房屋、在建市政工程和城市燃气、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在建水利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督查。县安委员会转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姚安明电〔2016〕3号),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成员单位按照州安委办的要求,认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五)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1、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力度。全县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6户(其中:地下矿山3户,尾矿库2座,矿厂8户,小型露天采石场7户,小型露天采砂场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5户,正常生产经营企业21户。全年加大了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98次,查出一般隐患238条,责令整改隐患238条,整改复查隐患238处,整改复查率为100%。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查出重大隐患17条,责令整改隐患17处,整改复查隐患17处,发出《复查整改意见书》6份,整改率为100%,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1户企业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罚款1.5万元。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全县7座成品油经营加油站,1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1户民用爆炸物品,2户农药批发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5次,下达整改意见108条,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整改意见9条,6条正在整改中。
2、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平安一号”和“平安二号”和“百日攻坚”治违保畅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大劝导”等专项整治活动,共取缔各类违法46720人次,处罚46720人次,与2015年相比增加33723起;其中,现场处罚35698起,处罚无证驾车1288起,非现场执法11022起,公路客运车辆超员5起,查获饮酒后驾驶19人,拘留15人,醉酒驾驶9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稽查力度,出动稽查人员1200余人次,稽查车辆136余辆次,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车辆1600余辆次,运输企业110余户,查处违章经营案件140件,罚款124900元。
3、切实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了“一项一策”、“五进”、“防火墙”、“建设工程消防监督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安全生产月”、“五大”活动及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严格管控。全年共检查单位2280家,发现火灾隐患4518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50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6份,责令停产停业3家,共处罚款104800元。
4、加大了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县纳入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数共43项,其中新注册工程25项,转接上年工程19项。除了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外,结合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累计综合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企业当场排除一般隐患98项,下发了限期整改书面通知43份,停工整改4项,整改率100%。发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1份。未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到年底全县共发生一般性工伤事故2起。
5、以动态巡查为抓手,着力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全年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80多次,立案查处打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7件,其中越界开采5件、无证开采2件,收缴罚没款116070元。
6、其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得到加强。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全县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用户55户,设备107台(停用设备33台),其中锅炉在用12台、停用1台,电梯在用28台、停用12台,压力容器在用16台、停用15台,起重机械在用15台、停用5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用3辆,压力管道200米。共抽查了辖区内42户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除8台设备因新购置和长期停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外,其余设备均已办理使用登记证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对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下达监察指令书,同时对使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检查。全县共检查工贸行业领域企业79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项,完成整改9项,整改率为100%。共检查农业机械98台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项,完成整改44项,整改率为97.8%。对全县92所中小学开展检查152场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20项,完成整改120项,整改率为100%。对其他行业场所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31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项,完成整改6项,整改率为100%。通过以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六)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
按照3个100%的要求,突出开展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四个不放过”的要求,百分之百地限期完成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县安委办下发督办通知实行限期督办整改,制定并落实了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争取每一个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实行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2015年县人民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14项,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成并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销号。2016年上报省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3项,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10项,目前正在整改中。
(七)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有序
县安委办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内容,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网络填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县安委办要求开展自查和网上填报工作,全县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监管系统的企业共65户,其中:已停产企业13户,注销企业4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52户。截止12月底,我县完成了52户企业一企一标准备案工作,备案率为100%,一企一标自定义达52户,自定义率为100%,督促52户企业全面完成自检自查和网上填报工作,自查率为100%,有5户企业未排查到隐患,占总企业数的9.62%,全省排名第10名。在企业自查过程中,2016年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52项,已全面完成了整改,整改率为100%。
(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5〕17号)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姚安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围绕到2017年底,全县非煤矿山从现在的33座(不含探矿企业、选矿厂、尾矿库)减少到22座以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基本达到“四化”要求。(具体任务是:达标保留7户企业、改造升级14户企业、整合重组4户企业、淘汰关闭9户企业,分年度实施)。按照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究,狠抓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各项措施,完成了姚安县弥兴镇大村永保冲菜地山石场、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大水井砂场、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砂场、楚雄宏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姚安县太平镇老街采石场)、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九街页岩砖厂(取料场)5户企业的关闭工作。完成了姚安县会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白石地村老峰窝采石场)与姚安县会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阿卜拉砂场)2户企业的整合重组工作,完成了契家山砂场、荷城矿业明珠金矿2户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其它工作正在推进中。
(九)切实做好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楚安办字〔2016〕9号)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姚安办字〔2016〕11号)文件,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一是开展了系列宣教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单3200多份,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各领域,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二是5月31日牵头组织33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9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共42人参加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6月8日组织县属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近50人参加了州、县安监局局长谈安全交心谈心对话活动;三是组织了县安委成员单位和栋川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近94人参加了6月15日宣传日咨询活动。制作展板38块,宣传标语76条,悬挂布标23块,发放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紧急救护基本技能》等宣传材料31000份,出动宣传车辆4辆;四是投入经费5000.00多元,印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致全州人民的公开信》500多份、订购《“三违”行为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宣教挂图》等发放给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企业和9个乡镇人民政府;五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民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散发宣传材料近45600多份,参加宣传人员近650人,悬挂布标80多条,粘贴标语2300多条,制作展板40多块,出动宣传车9辆,投入宣传经费近6.35万多元,受教育人数达49500人;六是加强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共进行85场次演练,参演人数达到31620人,动用装备12台(次),出动车辆16次,投入经费3.5万元。大河口乡、太平镇、适中乡等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安委成员单位姚安县教育局、姚安县卫计局、国土资源局及企业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县供电公司分事故类别进行了预案的演练工作。
(十)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完成7户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材料的初审、1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换证前置条件初审、3户《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新办证、变更企业名称前置条件初审工作;完成对3户农药经营户核发《危险化学品—农药零售许可证》工作;对91户烟花爆竹经营户核发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完成安监系统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2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18项随机抽查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
(十一)严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关,切实加强职业健康工作
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
监管工作的通知》(楚安监字〔2016〕22号)要求,切实履行职业卫生行政审批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全县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43家,严重25家,较重11家,一般7家。其中:非煤矿矿山采选业2家、(现在停厂1家),砂石开采12家,砖厂9家,商品混凝土1家,有色金属冶炼1家(现停厂),其它企业18家。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企业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申报企业做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按照以上要求,2016年正在办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5家,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十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力
按照《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姚安办字〔2016〕7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重点建设项目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姚安办明电〔2016〕7号)和《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姚安办字〔2016〕10号)等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广东东莞“4·13”龙门吊倾覆压倒工棚重大事故和姚安县“2·20”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大了强“五一”节期间和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发改、水务、安监、住建、消防等部门重点对姚安县干香凹水库、三峡新能源姚安发电有限公司、宏兴液化气充装站等进行了安全检查;非煤矿山重点对飞龙公司、荷城矿业2座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和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大了对汛期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经排查,我县共排查出重点建设项目15大项28小项,涉及道路交通、发电(新能源)、种植、养殖、水利工程、建筑施工等6个行业领域,共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告知书》28份开展企业进行签字背书活动,查找出安全隐患63条,提出意见建议82条;深入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汛期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十三)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加强
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备案调查工作的通知》(姚安办字〔2016〕6号),对应急管理队伍、政府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全县综合应急管理人员21人,政府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3支,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3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6支,由安监局监管的37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已备案,有1户企业未备案,基本摸清了全县应急救援基本情况。落实汛期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的基础上,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加大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共储备物资20余种,价值200余万元,建立了公安、森林防火、消防、人武部(民兵)等部门的应急抢险救援联动机制。
(十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一是强化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救援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杜绝盲目施救、自救,使事故扩大;二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值班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属于姚安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正科级机构,共有编制10人,内设四股一室(办公室、矿安股、职安股、政策法规股、协调股)。到目前为止共有在职职工16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初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398900.00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214.42万元(基本工资57.82万元、津贴补贴92.32万元、奖金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7万元、工伤保险0.6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15.71万元);②商品服务支出25.47万元(办公费4.8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5.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其他交通费1.43万元)以2017年年初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447000相比,减少48100,下降1.97%。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239.89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214.42万元,占总收入的89.38%(基本工资57.82万元、津贴补贴92.32万元、奖金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7万元、工伤保险0.6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15.71万元);②商品服务支出25.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62%(办公费4.8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5.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其他交通费1.43万元)以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2447000相比,减少48100,下降1.97%;其中:基本支出239.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 0%;上年结转支出 0万元,占总支出的 0%。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2017年省级安全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已于2018年1月20日前支付完成具体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5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探矿遗留废弃矿井隐患治理)1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县安监局2018年拟采购:支出4项,资金总额1.7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5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①安全生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增立帆GQ-C-32B-K电子查询机一台11000元②增加联想LJ2605D一台1300元,③增加联想M7615DNA打印机两台3600元。④盆景CW180财务装订机1台1600元,以上四项合计拟采购17500元。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年初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398900.00元以2017年年初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447000相比,减少48100,下降1.97%。
2、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239.89万元以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2447000相比,减少48100,下降1.97%;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申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由于地方财政财力有限,暂未下达项目支出指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1 、公用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姚安县安监局2018年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89万元,以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2447000相比,减少48100,下降1.97%;具体情况如下:①工资福利支出214.42万元,占总收入的89.38%(基本工资57.82万元、津贴补贴92.32万元、奖金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7万元、工伤保险0.6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15.71万元);②商品服务支出25.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62%(办公费4.8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5.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28万元、其他交通费1.43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公开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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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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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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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2018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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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
合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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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 |
公务用 |
小计 |
公务用 |
公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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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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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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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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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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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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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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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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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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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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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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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较上年减3万元,下降50 %。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减0万元,增长或下降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万元,较2017年预算6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我局车辆编制1辆。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县安监局2018年拟采购:支出4项,资金总额1.7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5万元;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4、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8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2017年省级安全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已于2018年1月20日前支付完成具体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5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探矿遗留废弃矿井隐患治理)15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姚安县安监局资产总额1361673.21元,其中,流动资产235255.48元,固定资产445941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919815.7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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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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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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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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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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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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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6.17 |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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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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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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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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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省级安全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5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项目(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探矿遗留废弃矿井隐患治理)15万元。
1、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探矿遗留废弃矿井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后,彻底解除废弃矿井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公共危害,人民群众可以放心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可以在隐患治理区养殖放牧,增加人民群众经济收入,同时还可以改善公共隐患治理区域内的植被生态,减少水土流失,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有显著提升。
2、购买专家服务,聘请专家中介机构组成专家组深入对我县辖区范围内54户企业(非煤矿山22户危险化学品9户开展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中的企业检查标准(一企一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录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企业开展风险等级分类服务,有利于排除企业各种生产安全隐患,针对性开展隐患治理,增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企业自检自查的质量,提高系统录入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安全生产中基础作用,同时对企业开展风险等级分类,明确风险源和风险等级,便于实施分级监管。通过购买专家对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监察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对促进全县推广运用管理系统提供了硬件保障,对督促各行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创建了平台,对我县实现事故起数下降、伤亡人数下降、较大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四项目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半年左右时间,已完成项目建设的内容,实现了预期确定的目标,使部门、企业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实效。进一步充分发挥了省转移支付资金目标的实现,为姚安县安全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能按照《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财企〔2017〕78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分配、公示、使用和管理,程序较为规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降低了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根据《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
6、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4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