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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访问量:3520 | 发布时间: 2018/10/19 16:44:55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801000
  
     第一部分 姚安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姚安县扶贫办是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扶贫办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全县扶贫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计划以及十二五、“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工作。
     (三)承担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脱贫出列工作,指导全县数据核实比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统一标准。
     (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思路,以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全县“脱贫摘帽”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 紧紧抓住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计划以及十二五、“十三五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脱贫出列工作,指导全县数据核实比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统一标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扶贫办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2017年机构数1个即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扶贫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扶贫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3058799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0697.61元,占总收入的63.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11107300.00元,占总收入的36.31%;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12485300.00元,减少28.9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扶贫项目多数属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多数项目已在上年度启动实施,所以本年度的项目资金预算收入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扶贫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8833856.11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440.91元,占总支出的22.45%;项目支出6850415.2元,占总支出的77.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231321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扶贫项目多数属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多数项目已在上年度启动实施,所以本年度的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3440.91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1509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7年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增长8.23%。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扶贫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0415.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32831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扶贫项目多数属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多数项目已在上年度启动实施,所以本年度的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596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9.36%,较上年增加2696000.00元,增长100%;农林水支出4154455.2元,占总支出的60.64%,较上年减少25979100.00元,减少86.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3856.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132100.00元,减少72.3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扶贫项目多数属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多数项目已在上年度启动实施,所以本年度的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95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6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扶贫办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支出。其中:退休费支出132991.8元,工伤保险支出4751.00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85908.8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78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全办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741.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5048.5元;
       4.农林水支出55793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6%。主要用于全办日常办公费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及扶贫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071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全办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00.00元,完成预算的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43.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是全县脱贫摘帽年,各类检查、验收频繁,加大了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5200.00元,下降5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00.00元,下降4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600.00元,下降70.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接待制度;二是落实国家有关厉行节约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元,占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占4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7年扶贫办未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易地搬迁指挥部租车1辆,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档案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小额信贷、劳动力转移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等项目检查验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00.00元,增加6.0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7年是全县“摘帽”年,各项工作任务加重,为了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加大了人力物力投入,从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姚安县扶贫办资产总额22500350.5元,其中,流动资产21754141.5元,固定资产7462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  增加1070019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646841.5元,固定资产增加53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