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姚安县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二)拟订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查、报批乡(镇)和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工作;组织指导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以扩防护林、用材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燃料置换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四)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报经州、省林业主管部门和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和松香产品凭证运输;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和管理。
(五)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管理省、州、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州、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利用;拟订本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和珍贵树种名录,报州、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森林旅游、森林药材、林木花卉、森林蔬菜、林下产品等实行宏观管理。
(七)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和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人才管理工作;制订林业科技、教育发展计划和推进林业科教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上缴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九)负责为林权所有人提供初始、变更、注销登记,提供林权转让信息发布;指导审核林权所人、受让人的转让契约,办理林权抵押,开展林权档案咨询服务,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开展碳汇业务;拟订全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或者协调相关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受理林业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对林业行政审批、许可申请进行初审;提供林业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十)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姚安县林业局按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根据职责,姚安县林业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维稳、扶贫、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指导林业生态文明、生态文化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考核、任免、福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出国人员政审报批的相关手续;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资源林政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县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及监督和管理;承办有关法律事务,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审核上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监督管理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林地、林权的管理并按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报批;依法组织实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权纠纷;承担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天然林保护股(姚安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姚安县退耕还林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的规划设计,负责编制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协调与全县各乡(镇)天保、退耕还林相关的工作;负责统计、调度、管理、指导全县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管理使用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项目资金。
(四)计划财务审计股。根据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审核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并监督国家、省、州下拨林业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县林业会计核算和林业经费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全县林业生产数据的统计上报;负责林业系统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协调、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工资的审核报批。
(五)森林防火股(姚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森林防火预案的编写;监控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负责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以及武警和地方消防队伍的森林防扑火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值班;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处置、报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处理好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来往公文,清理归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防、扑火物资设备的管理。承担姚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林权流转办公室(姚安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办公室和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负责为林权所有人提供初始、变更、注销登记,指导审核林权所人、受让人的转让契约,办理林权抵押,依法竞标;发布林权转让信息;开展林权档案咨询服务,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积极开展碳汇业务,制订全县中低产林改造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或者协调相关机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受理林业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对林业行政审批、许可申请进行初审;提供林业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七)姚安县核桃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核桃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核桃产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申报、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和管理;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核桃产业政策;对全县核桃产业、行业协会、各种核桃经济实体进行宏观指导,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协调核桃科技培训(含林业职工技能培训、林农培训)和核桃科技知识普及工作;组织研究制订核桃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推进林产业标准化进程;组织核桃产业项目的收集、评审、申报和管理工作,建立产业项目储备库;开展经常性的核桃产业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推进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发布核桃产品市场、价格及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监督核桃行业安全生产。
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5人,在编车辆7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姚安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 728.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728.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728.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728.8万元。项目支出因县财力紧张,县还未批复下达2018年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姚安县林业局2018年预算总支出7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32.53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离退休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75.4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主要反映财政对遗属的补助方面的支出;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支出1.8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35.7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11.53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1302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68.27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主要反映林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费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45.2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姚安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2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6.56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8.3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33.85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反映姚安县林业局2018年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正常开展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因我县财力困难,暂时还未下达本年项目指标,县财政批复姚安县林业局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预算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省对下转移支付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中未预算政府采购资金。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在基本支出中未发生变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在项目支出中未发生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公用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级财力安排姚安县林业局3000元/人办公经费共计16.71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县财政安排姚安县林业局“三公”经费24.5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林业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县财政安排姚安县林业局“三公”经费比2017县财政安排姚安县林业局“三公”经费增加3.5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林业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无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林业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