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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2020年5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公示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10326 | 发布时间: 2020/5/12 17:05: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对2020年5月6日受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

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0878-6082116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自然生态股)

0878-5716020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项目名称

滇中天文科普科研教学基地

建设地点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委会

建设单位

云南泓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9911.26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会务接待中心、接待中心VIP区、天文科普馆、餐厅礼堂、员工宿舍、食堂、学生公寓、室内羽毛球馆、室内篮球馆。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本项目租用稗子田村旧址村民遗留的房子作为施工生活营地。

1废气:施工场地周围搭建挡,建筑材料的运输、堆放采取遮盖措施,进场道路、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装修时选用环保型的涂料、油漆降低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场地周边修建排水沟,排水沟下游设置临时沉砂池,收集场地初期雨水及泥沙;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直接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禁鸣,减小建设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开挖的表土暂存为今后的绿化覆土,其余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收集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开挖土石方、土地平整和清理场地等易导致水土流失,通过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项目区下游沟箐设置拦砂坝,对项目区建设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有效拦挡。

二、运营期:

1、废气:地下停车场安装抽排风机,排气口高于地面2.5米以上;厨房使用煤气、电清洁能源,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进入内置油烟管道于楼顶外排。

2、废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区污水经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引入中水处理站,部分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浇水;其余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排入南面箐沟,进入梯子河,最终排入蜻蛉河

3、噪声:出入车辆限速、禁鸣;风机、水泵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对项目区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点,其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及时对项目区内空地进行绿化、美化,恢复生态环境。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