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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量:1323 | 发布时间: 2024/1/11 16:59:00

2023年,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依法行政。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做好具体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事宜,确保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提供了总遵循。实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制,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党组年内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按照领导干部述法办法,党组书记、局长撰写上报了2023年度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并在职工会上述法。聘任云南兴滇(姚安)律师事务所王云勇、包志伟二位律师为2023年度法律顾问,聘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作用,适时听取意见建议,对需提请县委常委会、县委深改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均提请单位法律顾问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公示了行政执法信息,采购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2套,通过中心组学习、职工会学习,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能力水平。2023年没有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开展守法普法,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意见、研究部署单位依法治理工作,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年内没有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二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按照省州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我局选派1名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同志参加工作队,深入栋川镇开展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同时,组织单位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6次,干部职工深入到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爱国宗教人士中,宣传宣讲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营商环境等宣传教育。三是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按照姚司联发〔2022〕1号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解决好“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的问题。我局不涉及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牵头事项,主要领导按照要求形成了述法报告,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四是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制定印发了《中共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意见》和《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学习。3月26日至27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2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1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作专题发言。6月28日至29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4次集中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1名中心组成员围绕“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专题发言。在每周一职工会、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大会上用一个小时左右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各个环节。五是积极开展全域普法宣传。采取大型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公园、主题街区等形式,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日、宣传月等机会,广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印发《姚安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应知应会手册》1万册,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典型案例展板等40余块。以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为契机,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梅葛宣讲团,排练剧目12个,演出共6场(次)。

同时,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4月12日在县城梅葛广场开展了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4月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5月24日在县城梅葛广场开展了科技活动周宣传、6月5日在县城梅葛广场开展了环境日宣传、6月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9月20日在县城梅葛广场开展了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单、讲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解答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并设置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咨询点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三)严格相关制度,规范执法工作。一是按时报送并公开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财政、审计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二是及时组织人员对行政执法清单进行了再梳理再完善,形成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职权清单》;对行政执法流程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行政处罚类事项流程图》《行政强制类事项流程图》《行政确认类事项流程图》和《其它行政事项类事项流程图》五幅流程图于8月9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示。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特别是证明事项等逐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方便群众快速掌握熟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的办理相关事宜,增强了服务意识,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方便。四是按要求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基准质量不存在问题,基准适用严格规范。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监管+督查”,实现了“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五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把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坚决防止随机抽查、“柔性滥用”,做到处罚、检查合理恰当适度。六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不存在不合格案卷;通过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数据总量达80%;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0%,资格审核和证件管理不存在差错。目前,我局6名干部职工(公务员5名、机关工人1名),持有新式执法证4名(公务员4名),能够满足依法持证上岗,严守纪律、文明管理、文明执法需求。七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八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向州民族宗教委争取资金2万元,采购了执法记录仪2台、录音笔1支,配置了涉密计算机1台,能够满足行政执法需求。九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小组,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组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年内没有涉及行政案件、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等事项,不存在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出现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法院生效行政案件裁判或法院生效判决确定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

三、存在不足

2023年以来,县民宗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的法治宣传活动注重集镇、街面,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村寨的宣传活动还不多。二是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满足依法治理需要。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局将充分认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抓实“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法治化水平。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抓住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方式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引导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紧密结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开展突出民族特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树立法律权威,使少数民族群众在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过程中受到法治的熏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