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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0年7月份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6218 | 发布时间: 2020/8/11 15:02:30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云环发〔20171号)、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求和《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楚环发〔20207号)文件精神,姚安县环境监测站7月份对辖区内的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等开展了监测,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出境河流断面为渔泡江左门乡地索坡脚、蜻蛉河光禄镇吴海王家桥,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 中的基本项目及电导率,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

(一)渔泡江左门乡地索坡脚断面:该断面从2020年4月开始列为十四五新增采测分离断面,到目前暂未收到上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返回7月份监测数据。

(二)蜻蛉河光禄镇吴海王家桥断面:该断面从2020年5月开始监测事权上收,由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7月份监测结果为Ⅳ类,水质状况符合蜻蛉河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改水河水库、大麦地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时间为202077日,监测项目为61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改水河水库:水质状况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评价为优,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总体评价为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二)大麦地水库:水质状况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状况总体评价为良,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总体评价为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点位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六楼楼顶,采用自动法监测,连续24小时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6项指标,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姚安县7月份城区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为30天,28天为“优”,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7微克每立方米。

四、其它监测情况

(一)洋派水库水质监测情况。洋派水库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23项。7月份监测时间为202077日,评价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水质监测结果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