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馆、中心、股(室):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责任股(室)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是指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有关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政务公开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即:政务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开内容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常规信息定期公开、非常规信息及时公开,公开方式多样化,便于公众查阅获取,主动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第四条 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四位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馆(中心)、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馆(中心)、股(室)负责人承担本馆(中心)、股(室)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第二章 公开方式
第六条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政务公开的方式有网上发布、报刊刊登、电视广播、办公地点问询查阅、政务公开栏等,凡有利于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晓、办事和监督的方式,都应当充分运用。
第七条 建立电话咨询服务,通过电话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群众咨询,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 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及信息来源:
(一)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主要简历等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整理提供。
(二)与文旅业务工作开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由政策法规股负责提供。
(三)政务动态类信息,包括:召开会议、举办文化艺术赛事及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征集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图书、征集文物、安全生产、开展培训、下乡调研、产业发展、资源开发、行业管理、市场执法检查、旅游宣介等工作信息,由各馆(中心)、股(室)提供。
(四)单位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类、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各类规划等,由负责文稿起草馆(中心)、股(室)提供。
(五)报请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发的和单位制定的,与群众生产生活、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及需要政策解读文件的,由负责文件起草馆(中心)、股(室)同步提供。
(六)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八)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的信息。
第九条 主动公开的程序:
各馆(中心)、股(室)负责起草主动公开信息的文本,并提出公开方式,经馆(中心)、股(室)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公开。涉及敏感事项的信息,承办馆(中心)、股(室)上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方能公开。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 对不属于本制度第二章中规定的政务信息,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信息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实行依申请公开。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各股(室)能够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当场给予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中的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栏目下载),通过当面提交或者传真、信函方式递送县文化和旅游局。
第十二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人权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第三人同意公开的书面意见,或者由承办馆(中心)、股(室)书面征询第三人的意见,未经第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公开。
第十三条 收到申请后,承办股(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征询第三人意见的时间),将书面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根据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一)该项政务信息没有向社会公开,但该信息确实与申请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可以提供该项信息的纸质资料或者电子版本,也可以让申请人查阅有关资料;
(二)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属于不得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或者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并做补充申请。
第十四条政务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访渠道转交到单位的,政策法规股应当在2天内转交承办股(室)办理,承办馆(中心)、股(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情况需建立台账。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行。各股(室)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六条 严肃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被省州县通报错误的,给予批评,按要求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公开的政务信息严重违背事实,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公开政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单位内部未经批准公开的敏感信息,以及其他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附件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责任股室 | |||||||
分类 | 内容描述 |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 | 备注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四级栏目 | ||||
|
部门文件 |
|
|
需要公开发布、以便公众知晓的部门文件 | 张晓萍、李洪明、朱永鸿、法建辉 | 各馆(中心)、股(室) |
|
政策解读 |
|
|
起草需要解读的文件的馆(股室)在起草文件同时一并解读,含文字解读、发布会解读、H5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的解读;起草单位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个解读主体的解读 | 张晓萍、李洪明、朱永鸿、法建辉 | 各馆(中心)、股(室) |
|
|
|
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集中展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
|
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发布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
组织机构 |
|
|
含机构名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责任人姓名、照片、简历、工作分工等信息集中规范进行展示。 | 张晓萍 | 办公室 | 参照编制部门下达的《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开 |
|
发展规划 |
|
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法建辉 | 产业股、资源股 | 公开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纲要及十三五以来专业规划、区域规划 |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 办事指南 |
|
《条例》第二十条(五)规定,含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 | 李洪明 | 政策法规股 |
|
|
办理结果 |
|
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信息 | 李洪明 | 政策法规股 |
|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依据 |
|
《条例》第二十条(六),含依职权行政职权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所发布的信息整理核实后发布。 |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结果公示 |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
部门预决算 |
|
县文旅局财政预决算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服务信息 |
|
重大建设项目相关内容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 法建辉 | 资源股 |
|
|
|
公共文化服务 |
|
1.本县出台的有关公共文化体育的政策及解读; 2.公共文化设施目录、服务目录等信息; 3.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具体情况; 4.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和绩效评价结果; 6.免费及优惠开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活动计划具体情况; 7.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州、县文物保护单位等名录; 8.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具体信息。 |
朱永鸿 | 公共服务管理股牵头,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何非遗中心配合完成 |
|
|
|
决策预公开 |
|
含决策草案,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含起草说明或解读文件); 意见征集和反馈情况,如征集到的意见的数量、主要观点、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理由等;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会议开放,即邀请专家、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列席部门办公会议的情况。 |
张晓萍、李洪明、朱永鸿、法建辉 | 起草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股室 |
|
|
双随机、一公开 |
|
双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方案、双随机抽查结果。 | 李洪明 | 政策法规股 | 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理情况。 | 张晓萍 | 各涉及办理人大议案的馆(中心)、股(室)答复结果汇总至办公室进行公开 |
|
||
政协委员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情况。 | 张晓萍 | 各涉及办理政协提案的馆(中心)、股(室)答复结果汇总至办公室进行公开 |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按年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主体 | 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行政执法清单 | 公开文旅局的行政执法清单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行政执法人员 | 主要包括姓名、照片、所在具体执法机构名称、职务、执法类别、执法区域、执法证件号码等。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 编制文旅局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行政执法结果 | 主动公开文旅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行政执法决定及履行情况,“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检验检测结果等信息。(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可以采取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摘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检查登记表等行政执法文书全文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摘要的,应当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的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姓氏或者名称、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决定、执法机关名称、日期等。行政执法决定书全文公开时,应当隐去下列信息: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通信方式、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隐去的其他信息。)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行政执法其他信息 | 行政执法已有栏目中不能放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 李洪明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文旅局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信息,如文旅市场红黑榜名单。 | 法建辉 | 行管股 |
|
||
网上调查 |
|
|
张晓萍、李洪明、朱永鸿、法建辉 | 各馆(中心)、股(室) |
|
||
意见征集 |
|
|
张晓萍、李洪明、朱永鸿、法建辉 | 各馆(中心)、股(室) |
|
||
我向县长说句话 |
|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
主动公开全清单 |
|
|
|
公开主动公开清单,并做到动态调整。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事项标准目录 |
|
|
集中公开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并做到动态调整。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公开内容 |
|
|
集中公开32个领域公开事内容,需集中展示32个领域公开容,若法定公开内容已公开地进行引用。 | 张晓萍 | 办公室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
按年度分部门集中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张晓萍 | 办公室 | 杜绝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与往年雷同等问题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
|
|
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 张晓萍 | 办公室 | 链接到全州依申请公开系统 |
|
政府信息查阅 |
|
|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软硬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硬件设施和制度建设。 | 朱永鸿 | 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