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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20623 | 发布时间: 2022/11/14 11:21:41

一、受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 1.有明确的被投诉人;2.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市场监督部门管理职责范围;

(二)投诉举报途径:消费者可以通过来访、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投诉平台、拨打12315电话等方式投诉举报。

(三)需提供的材料: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2.投诉材料(1.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2.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计量、数量、价格等;3.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3.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来信、来电、来访,上级机构转交,直接投寄,其他部门移交的投诉举报案等,县局投诉举报处理中心接受后转交相关股室,经相关股室判断,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说明理由并告知其有权管辖部门。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接待人员填写受理投诉举报登记表,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承办科室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经办初查、提出处理意见,领导审批后交具体经办人。

三、办理结果处置及反馈:7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举报人(有联系方式的)投诉举报件已受理。经开展调查,未查实被投诉举报人有违法行为的,调查即告终结;确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按照时限把调查处理结果书面交县局投诉举报处理中心,再次回复投诉举报人处理结果(有联系方式的),投诉举报处理结束,案卷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