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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 访问量:1199 | 发布时间: 2024/4/2 10:31:12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落实好“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要求,主动向前一步,抓好推进实施。各单位挂图作战目标任务清单请于4月9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张伟0878-5713299,邮箱:yaxyjj@126.com。

附件:

1.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

2.工作专班成员组成人员名单

3.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组成人员名单

4.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



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


第一条 为发挥县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统筹推动工作,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县安委办牵头日常工作,专班工作时间自3月下旬起至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束。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成立本系统工作专班,已有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或领导机构的,建议依托相应机构承担专班职能。

第三条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综合性工作,具体包括:

(一)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调度汇总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筹备组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会议,起草有关文稿并做好会务工作。

(四)赴各乡镇开展督查检查及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查检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督办。

(六)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动态评估,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定期编发工作动态,交流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

(八)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工作动态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办法。适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

第五条 日常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推动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中央、省、州驻姚和县属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条 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领导报送全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和简报信息,编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汇总经验做法供借鉴交流。

第七条 常态督导机制。计划每年派出至少3个轮次由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加大对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暗查暗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对问题多发、事故突出的乡镇开展重点督导帮扶,组织专业力量精准解决制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痛点难点问题。

第八条 督办交办机制。结合考核巡查、明查暗访、调研调度等,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印发建议函、警示函、交办函、督促函,要求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日常动态考核。

第九条 示范带动机制。综合运用示范创建、现场观摩、通报表扬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助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质增效。

第十条 晾晒提醒机制。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足,对进展缓慢、推进治本攻坚不力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发出警示建议函,必要时进行约谈。根据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适时表扬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对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等典型问题,以及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公开曝光,点名道姓、倒逼责任落实。

第十一条 调查研究机制。通过日常调度分析、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了解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研究,把握解决问题的内在规律。

  

附件2


工作专班成员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永健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家振 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李海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忠华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邵华秋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李江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朱振兴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晓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自学胜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包德花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副局长

张立兵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鸿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兴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自学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洪明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映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马 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渊 县林草局副局长

马文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丽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盛永昆 县气象局局长

陈有福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


附件3


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张家振 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张 伟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股长

成 员:

阮映伟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工作人员

宁楚阳 县发展改革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工作人员

钟必成 县工业信息化局商务科技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股长

陈学军 县教育体育局综治安全管理股股长

甘 波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唐雪峰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股长

龚晓梅 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张晓园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王泰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毛锦辉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股长

高仕君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朱毓嵩 县水务局监督股股长

张晓俊 县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高婧轩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胡本泽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周庆禄 县林草局助理工程师

钟红梅 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杨成震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

张润秋 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

黄兴碧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管理股股长



附件4

姚安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重点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一、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按年度落实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
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在主体班次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按年度落实 县委组织部
3
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县100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评估 2024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
规范建立县、乡二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按年度落实 县安委办牵头
5
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 2025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
6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 按年度落实 县安委办牵头
7
加强各级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 2025年底 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4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
组织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026年底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分级分批分期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林草局等
12 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 2024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13
加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针对性制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开展多形式宣讲 按年度落实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14
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工作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
15 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2024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16
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2025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17
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2026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18
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2026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19
所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按年度落实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20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按年度落实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21
督查指导中央和省、州驻姚和县属企业以及规模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4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分工负责
22
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 2024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3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 2025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4
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 按年度落实 县总工会
25 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2024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
26
完成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录入工作 2026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
27
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各级政府每年挂牌督办、曝光处理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30项 按年度落实 县安委办牵头
28
建立完善《姚安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025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
29
出台《姚安县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试行)》 2024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
30
制定《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完善配套措施 2024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 2025年底 各功能区
32
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有效衔接 2026年底 各类发展规划起草部门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五、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力争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项目 2025年底 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 2024年底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
35
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
36
加快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支持工程检测云平台等建设 2026年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等
37
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扎实开展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非“标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 按年度落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38
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 2024年底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39
持续推进“三个一批” 2025年底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40 五、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 2025年底 县农业农村局
41
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 2026年底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42
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按年度落实 县消防救援大队
43
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按年度落实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44
大力推进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力争每年培育2家左右示范标杆和应用场景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水务局等
45
实施危化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推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试点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46
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 按年度落实 县公安局牵头
47
深化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按年度落实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48
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按年度落实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9
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2025年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0
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按年度落实 各有关部门
51 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建成1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基地,扶持1所专业特色鲜明、参与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 2025年底 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牵头
52
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53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54
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2024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
55
依托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56
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4年底 各有关部门
57
制修订有关规定,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
58
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 2024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59
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60 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在工贸等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2024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61
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 2025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62
合理提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门槛,引导规范市场竞争,培育市场和专家型人才 2025年底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63 八、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 按年度落实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64
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 按年度落实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65
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按年度落实 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
66
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2024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67
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乡镇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牵头
68
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026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69
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70 八、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制定高危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71
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72
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73
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 2024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74
出台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有关意见 2025年底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75
推行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参与的安全生产案件评查制度,每年抽查3%行政案件 按年度落实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76 九、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性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 按年度落实 县安委办、县消安办、县交安办分别牵头
77
在县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 按年度落实 县安委办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8
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县认定一批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和单位 按年度落实 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