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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巡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8493 | 发布时间: 2023/1/17 16:48:59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弥兴镇、官屯镇、大河口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巡护工作计划》,经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涉及的弥兴、官屯、大河口3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及管护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6日    A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巡护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47号)、《楚雄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楚林通【2018】26号)文件精神,为抓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切实履行管护职责,落实管护责任,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确保自然保护区内森林草原安全,特制定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巡护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野外巡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一是有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自然保护区性质、范围、功能不因各种因素而随意改变;二是有利于提高管护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护,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处置自然保护区内违法活动,防范破坏自然保护区案件发生,确保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保护对象安全;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增强维护生态意识,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野外巡护重要性认识,树立新发展理念,为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巡护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内明令禁止的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摘松花粉、采松脂、开垦、烧荒、烧栎炭、开矿、剥树皮、采石、挖沙、采腐质土等违法活动;

(二)自然保护区在建设、管理和保护区内开发建设项目、人类活动、人工设施、自然保护区内森林资源是否被破坏等行为;

(三)镇村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巡山护林员到位、防灭火知识宣传、巡山记录、巡山日志等工作情况。

(四)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指出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制作专题片、粘贴标语、宣传单、户长会、群众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定期巡护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巡护巡查。要围绕林草防火、项目建设、私挖乱采、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和捕食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以及影响保护区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查处一起,销号一起,采取专项督查、挂账督办、专案盯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

(四)强化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林业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主动出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持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附件:1.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巡护监管责任分解方案




附件1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巡护监管责任分解工作方案


按照《姚安县各类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再核查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省、州林业部门关于加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巡护监管水平。根据《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巡护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结合当前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体制机制和工作人员到位状况,保护区巡护监管工作坚持管护局局长为领导责任,做好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工作安排、车辆统筹;管护局副局长为直接责任,牵头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野外日常巡护,做好自然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报告和处理等工作;包片区的管护局干部职工为具体责任,做好各片区的巡查巡护、自然保护区政策法规宣传、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移交。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领导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传导压力,层层抓紧落实。

二、片区目标责任

1.弥兴镇上屯村委会片区、弥兴村委会片区(1170公顷):

责任人:申正雨  

2.弥兴镇朱街村委会片区(1066公顷):

责任人:潘骆孟奇

3.弥兴镇小苴村委会片区(1565公顷):

责任人:周庆禄

4.大河口乡蒿子箐村委会片区(1416公顷):

责任人:周涛

5.大河口乡大白者乐村委会片区(786公顷):

责任人:韩冬

6.大河口乡大栎树村委会片区(1192公顷):

责任人:王自军

7.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委会、涟水村委会片区(744公顷):

责任人:王悦花

8.官屯镇连厂村委会片区(1019公顷):

责任人:胡本高

9.巴拉鲊村委会片区(1099公顷):

责任人:苏铝

为便于工作开展,各片区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到人。管护局局长要定期召开会议,对保护区巡护监管工作进行安排;管护局副局长要认真组织开展巡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工作;包片区干部职工要积极深入实地开展巡护工作,做好巡护记录和违法违规问题汇总上报和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工作。对不履职、不尽责造成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森林草原火灾等违法案件发生的,或被上级通报、问责等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严的要求扎实推进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管理。

(二)完善资料。健全完善野外巡护和工作巡查痕迹资料,认真填写《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巡护记录表》和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定期归档,建立台账,确保痕迹档案规范和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三)加大宣传。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护林员的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四)问题排查。要按照野外巡护计划,围绕巡护内容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森林草原防火隐患、破坏林地、违章建筑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有问题清单、问题有账可查,并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五)强化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按照程序要求,及时将线索移交县森林警察大队,依法查处保护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折不扣推进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区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