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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1798 | 发布时间: 2021/6/30 15:42:25

各乡镇中心小学: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1〕71号文件)精神,以2020-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依据,现将2021年不足100人小学校点补助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2万元下达给你们,款项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政府预算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入部门预算经济分类“30201办公费”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本次下达的经费是用于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校点补充公用经费。

二、补助标准: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10人以上的按照100人补给公用经费差额,10人以下的教学点按照30人补给公用经费差额,补充下达标准为650元/生.年。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要严格按照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支付规定,扎实做好公用经费的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账务,确保公用经费及时支付到学校,保证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正常教育教学支出。

四、加强基础数据和资金使用管理

(一)高度重视基础数据质量。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的各项资金依据教育体育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测算,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和各学校要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更新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提高资助的精准度,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二)注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县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监控、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

(三)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财政、教育体育部门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下达预算,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州级下达数据保持一致。

(四)健全完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县教育体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继续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经费支出;要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范围和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做好个人有关补助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资金下达情况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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