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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官屯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2755 | 发布时间: 2017/8/16 13:16:06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姚府办明电〔2017〕7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姚安办明电〔2017〕14号)安排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官屯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官屯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姚府办明电〔2017〕7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姚安办明电〔2017〕14 号)安排部署,现将我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可燃及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防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按规范设置安装、投入使用和完好有效;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经相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及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展等工作情况。 

(二)油库加油站。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监测监控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安全机构设置、责任制落实、员工教育培训、罐区重点防卫、明火管理等落实情况;装卸油、加油作业及各种检维修制度建立、审批、执行情况;企业日常管理及自查、自改、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 

(三)烟花爆竹零售。重点检查“两关闭” “三严禁”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烟花爆竹零售规划、布点及许可审批情况。 

(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主要检查库房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库房现状与许可储量、品种一致性、出入库登记、出租库房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过期产品处理、是否存在混存混放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2017年8月—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自查自改(8月底以前)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重点自查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及时录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8月20日前报镇安监办,由安监办汇总后报送县安委办。 

2.政府和部门层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管控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烟花爆竹、油库加油站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汇总有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对本行政区域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8月—9月)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按照 100%的比例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大执法力度,敢于和善于执法,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三)督查和总结(9月—10月) 

1.实地督查。县安委办于9月—10月,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2.分析评估。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分析评估报告,于 10 月 20 日前报县安委办。 

3.巩固提高。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易燃易爆等)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一律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安监办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上级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监办将在大检查期间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报送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曝光。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我州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迅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迅速行动,从严执法。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迅速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 安全生产条件的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关闭。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充分运用广播、微信及新媒体,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在深入企业或农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时候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调度,及时反馈。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加强情况反馈,定期汇总梳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8月 31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要按月报送有关统计表和“五个一批”清单。要确定专人为联络员,负责做好有关工作调度、情况通报、督查检查对接联系等工作。 

请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于8月15日前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员名单报镇安监办。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