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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唐丽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8552 | 发布时间: 2022/6/8 11:28: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2〕34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6月6日会议讨论,决定:

唐丽仙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徐    勇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洪晟  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陈    兰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李兴隆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职务;

肖    雄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