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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建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40308 | 发布时间: 2022/3/22 10:17: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2〕1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3月21日会议讨论,决定:

王建华    免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赵映勤    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凌世娟    免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徐海元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钱晓东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李志红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蒋荣艳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丽敏    免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罗建荣    免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继何    免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职务,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星宏    免去左门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徐建龙    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唐国成    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建斌    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白国忠    免去县公安局栋川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曾振祥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待遇)职务;

甘 波    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任 雄    免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

甘声清    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

马学松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金永波    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

赵建强    免去县公安局前场派出所所长职务,任县公安局光禄派出所所长;

栾 进    免去县公安局光禄派出所所长职务,任县公安局前场派出所所长;

岩正银    免去前场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