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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4908 | 发布时间: 2021/7/13 16:00:42

普会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光禄中学大门外道路两旁的绿化》的建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光禄中学是光禄与南永路交叉路口的初中教学点,来往人员较多,光禄中学与南永路连接路段多年来无绿化,无绿色景观。你提出的《光禄中学大门外道路两旁的绿化》建议非常好, 符合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姚安,是我局工作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正将此项工作与当前的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一、建议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交办的通知》要求,县林草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第58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该建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和安排部署。

(二)制定方案,规范办理。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县林业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建议案办理工作制度,并认真学习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需要注意的问题,不断提高办理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有关建议案办理要求认真办理,确保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加强沟通,形成共识。为确保第58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办理过程中我局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原则,5月17日,积极与建议案普会萍和光禄中学进行沟通协调,召开办前座谈分析会,摸清建议案者提出建议案的初衷,找准建议案所指问题症结,共同协商,积极寻求较为准确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同时要求注重建议案办理实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清单,确保建议案办理工作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落实情况

经我局多方筹集,共筹集资金3万元,于6月14日对光禄中学大门外道路两旁进行了绿化,共栽植蓝花楹32株,叶子花31株,撒播草种50余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施工完毕,对光禄中学大门外道路两旁的绿化和改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姚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管护力度,栽管病重。进一步加管护力度,明确管护职责,做到既重栽更重管,使其真正发挥其社会效益。

(二)统筹协调,持续加大绿化力度。整合各种资源、利用多种渠道、调动各方力量,持续推进我县姚安坝子三河两路建设和姚安坝子面山绿化力度,为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共同体和滇南绿色生态屏障、改善提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新时代美丽姚安增光添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我们林业和草原事业。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