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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情况的公告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2387 | 发布时间: 2024/11/4 20:31:48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姚安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并报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姚安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公告如下:

一、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

(一)渠道供水价格(由水利工程水价和末级渠系维护费构成)

1、粮食作物:0.15元/m3(水利工程水价0.10元/m3,末级渠系维护费0.05元/m3);

2、经济作物:0.25元/m3(水利工程水价0.20元/m3,末级渠系维护费0.05元/m3);

3、养殖用水:0.35元/m3(水利工程水价0.30元/m3,末级渠系维护费0.05元/m3)。

尚未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灌溉区暂不执行末级渠系维护费。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划分按统计部门统计口径确定。

(二)管道供水价格(由水利工程水价和管道输水费构成)

1、粮食作物:0.25元/m3(水利工程水价0.10元/m3,管道输水费0.15元/m3);

2、经济作物:1.00元/m3(水利工程水价0.20元/m3,管道输水费0.80元/m3)

3、养殖用水:1.20元/m3(水利工程水价0.30元/m3,管道输水费0.90元/m3);

(三)特殊情况下动用县管蓄水工程死库容供水的,按照上述分类水价的3倍执行。

(四)乡镇村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各乡镇村实际,可参照县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执行,但须报姚安县水务局审核同意后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二、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

(一)城镇生活供水(原水)价格:0.80元/m3,待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后执行;

(二)工业供水及其他供水价格:1.40元/m3(水利工程水价0.30元/m3,管道输水价格1.10元/m3)。

三、困难群体水价优惠措施

五保户、烈属、长期卧病在床的特困家庭免收农业用水水费;对家庭困难的残疾人、退役军人及因病、因就学导致家庭困难的,按农业分类水价减收30%的水费。

四、执行时间: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