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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审计局关于姚安县2021年至2022年种粮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414 | 发布时间: 2024/4/9 15:37:16

2024年第2号

(总第565号)

(2024年4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经姚安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15日至9月21日,对姚安县2021年至2022年种粮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实施实际种粮农民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资金的发放,对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农民综合开展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施用有机肥、加强农业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确保粮食安全具有重大作用。

(一)姚安县2021年2022年种粮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姚安县2021至2022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补贴对象为实际种补贴品种粮食的农户和组织、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实行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具体组织落实、村委会进行数据采集、编制分户发放花名册、对补贴数据进行公示、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开展数据录入、财政所审核补贴数据、农村信用社将资金打入农户“一卡(折)通”、“社会保障卡”。两年拨入并分四批共兑付资金892.79万元。

(二)姚安县2021年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姚安县2021年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姚安县成立了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惠农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各村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核实补贴面积,乡镇财政所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人口、面积、产量、补贴金额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进行审核把关,并负责数据录入工作,镇纪检部门负责对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下达拨付、银行负责资金的汇付。两年拨入并分两次兑付资金3697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较为重视,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布置、审核乡镇上报数据、搞好了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正常开展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但审计调查发现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多发少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6011190.73元,2022年第三批种粮补贴资金兑付缓慢166762.05元,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存在未用社保卡发放、发放成功未短信通知农户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

(二)违规多发少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6011190.73元。

(三)2022年第三批种粮补贴资金兑付缓慢166762.05元。

(四)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存在未用规定卡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和种粮补贴资金发放成功未短信通知农户。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3年11月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1.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此次免于处理,责成农业农村局今后必须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2.违规多发少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6011190.73元、责令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对此问题进行清理规范,严格按规定制度执行、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合理合规发放;3.2022年第三批种粮补贴资金兑付缓慢166762.05元、此次免于处理,责成农业农村局今后必须把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4.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存在未用规定卡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和种粮补贴资金发放成功未短信通知农户,此次免于处理,责成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姚安县财政局督促银行今后必须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

(二)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情况,姚安县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1.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应加强对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的审核,确保补贴资金发到应补贴的农户手中。

2.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耕地地力补贴资金资料收集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和姚安县财政局已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来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执行了审计报告,截止审计公告时止,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