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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周银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4395 | 发布时间: 2022/6/30 8:11:21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21号

(总第535号)

(2022年6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姚安县审计局于2021年7月12日至9月30日,对姚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周银兵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国土资源局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主管全县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等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核定行政、事业编制76 人,2021年6月末实有在职职工62 人(其中:行政28 人、事业 27人、机关工勤 7人),内设局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等12 个股室,辖9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局)。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地质灾害巡查和占补平衡项目协调租用1辆。周银兵同志自2017年12月至2021年6月担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党政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审计结果表明,周银兵同志任职期间,县自然资源局2018—2020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大比拼综合考核均为良好等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坚持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支出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但审计也发现,县自然资源局也还存在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超过规定时限、扩大开支范围支付专项经费、应缴未缴国有土地出让及划拨土地成本收入、拉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违规出借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周银兵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超过规定时限389.74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支付专项经费856.11万元

(三)应缴未缴国有土地出让及划拨土地成本收入4666.84万元

(四)拉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200.07万元

(五)违规出借增减挂钩项目资金1500万元

(六)虚报支出0.89万元

(七)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6.77万元

(八)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60.56万元

(九)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8.42万元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36.26万元

(十一) 公务接待费不降反增

(十二) 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长期未验收

(十三) 项目资金兑付不及时113.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以上(一)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超过规定时限389.74万元问题,作收缴县财政处理;对(二)扩大开支范围支付专项经费856.11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对(三) 应缴未缴国有土地出让及划拨土地成本收入4666.84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加大清理催收力度,尽快将未缴清拖欠国有土地出让及划拨土地成本收入46668405元,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处理;对(四)拉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200.07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调整相关支出会计科目,将违规拉用资金12000661.40元及时追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及时按相关规定拨付使用;对(五)违规出借增减挂钩项目资金1500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催收出借资金并资金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对(六)虚报支出0.89万元问题,鉴于乡镇工作实际,此次免于处罚,今后应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七)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6.77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完善接待费报销工作,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接待规定;对(八)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60.56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将购置的固定资产记登记入账;对(九)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8.42万元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十)会计核算不规范36.26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完善会计资料,调整会计科目,严格按会计制度核算;对(十一) 公务接待费不降反增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的目标,不得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对(十二) 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长期未验收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和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工程档案要求立卷归档,并加快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对(十三) 项目资金兑付不及时113.8万元问题,责令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2014年至2017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督查,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对以上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60日内必须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姚安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

1. 加强各项资金核算和清理。根据资金来源和性质分类核算和使用各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支出进度和效益,对结余结存资金及时清理,并按财政管理要求及时足额上缴。

2. 认真组织学习、解读《姚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姚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认真办理接待、出差、下乡等费用报销事项,从严控制接待范围、陪餐人员,针对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细化出台管理办法和严格审核。

3. 加强专项经费管理。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对各项支出合理统筹和调配,并严格支出审核工作,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合法合规,严禁挤占、挪用、扩大支出范围使用专项经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公告时止,上述(一)至(四)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五)至(十三)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采纳了上述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