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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14年至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7976 | 发布时间: 2017/3/22 16:42:22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40号

(总第352号)

(2017年3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姚安县审计局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对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至2015年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项目批复和概算情况

2014年11月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牟定县申平、姚安县清水河、元谋县物茂、武定县水城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案的批复》(楚水水保〔2014〕25号),批复了姚安县清水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12个月,治理面积249.66hm2,其中:坡改梯10.3hm2,蓄水窖12口,保土耕作7.11hm2,塘堰整治1座,谷坊8座,水保林12.12hm2,封禁治理220.13hm2;工程投资概算100.06万元。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万元,省级配套10万元,州县配套10万元。

2015年7月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楚雄州水务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牟定县柜山、姚安县清水河、元谋县凹蚱、武定县水城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方案的批复》(楚水水保〔2015〕12号),批复了清水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12个月,治理面积276.2hm2,其中:坡改梯12hm2,蓄水窖12口,渠道工程3.71hm2,封禁治理264.2hm22;工程投资概算100.88万元。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万元,省级配套10万元,州县配套10万元。

㈡资金到位、拨付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2014-2015年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资金到位1 933 057.79元,到位率96.65%,其中:中央投资1 600 000.00元,省级配套200 000.00元,州级配套60 000.00元,县级配套资金70 000.00元,利息收入3 057.79元。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2014-2015年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资金支出1 817 013.62元,其中:坡改梯支出231 874.95元,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支出261 373.10元,水土保持林支出334 393.2元,经果林支出20 700.00元,封禁治理支出8700.00元,项目单位管理费支出37 093.00元,勘测设计费支出105 010.00元,工程质量监理费支出60 010.00元,预付工程款757 859.37元。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项目资金结存116 044.17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水土保持林按成活率阶段达标支付的20%的工程款31356.49元、2015年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封禁治理资金合计84 687.68元尚未支付。

二、审计评价

㈠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重视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作,工程项目建设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资金能够按工程进度拨款,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

㈡项目绩效评价

我县2014-2015年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能够按照上级要求的进度和质量完成,达到了预定的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来综合治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已初步显现,林地增加,林木覆盖率增加,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使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了农业后劲,促进了项目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发展小流域经济打下了基础。

三、审计发现问题

㈠县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7万元

㈡财务核算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6年12月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县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建议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项目投资计划(楚发改农经〔2015〕45号)文件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配套资金。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责令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规范财务核算,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根据审计情况,姚安县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㈠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尾款,加强对水土保持林建设工程资金兑付的监管,涉农资金应通过“一卡通”兑付,继续抓好封禁治理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㈡加强工程交付使用后管护和维修,进一步做好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对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县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县财政于2016年12月25日姚财农【2016】195号文予以安排县级配套资金7万元;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按财务制度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截至审计公告时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并采纳了审计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