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减灾负总责。按照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分工,为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2019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研究,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负责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的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做到“一明确、六落实”,即任务明确,思想、组织(队伍)、物资、责任、措施和预案落实。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要帮助协调解决各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在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正确处理好防洪和蓄水的关系,督促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将所联系的乡镇、重点水库、河段检查、落实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若后期责任人员有变化的由新接任者接替。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工作,共同努力,抓好今年的防洪减灾、防汛保安全工作。
2.姚安县2019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名单
姚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5月1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