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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2019年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负责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防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13660 | 发布时间: 2019/5/24 15:35: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减灾负总责。按照县、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分工,为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2019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研究,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负责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的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做到“一明确、六落实”,即任务明确,思想、组织(队伍)、物资、责任、措施和预案落实。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要帮助协调解决各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在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正确处理好防洪和蓄水的关系,督促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将所联系的乡镇、重点水库、河段检查、落实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若后期责任人员有变化的由新接任者接替。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工作,共同努力,抓好今年的防洪减灾、防汛保安全工作。


附件:1.姚安县2019年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姚安县2019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联系乡镇、重点水库、河段名单


姚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5月15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