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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9134 | 发布时间: 2022/8/4 15:23:00
局属各单位:

现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精神,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好学习教育。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发挥好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带头传达、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2.抓好宣传培训。统筹理论武装、专题讲座、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年内组织1次农业农村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抓好贯彻落实。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谋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和任务引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谋划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思路、目标和路径,落实好《姚安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完善农业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涉农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4.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告、备案、清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5.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局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评估、战略协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    

7.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三)强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8.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  

9.加强执法保障和队伍建设。采取培训、交流、案卷评查等形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农业执法网络培训和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州行政执法换证考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队伍管理,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好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加强数据信息推送。  

10.打击整治涉农违法行为。进一步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内部关系,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推动行业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围绕农业投入品、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执法经验做法,定期发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落地,依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2.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双随机、一公开”和“省互联网+监管”为抓手、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制度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实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1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政务服务业务学习培训。推进“一网通办”,加大线上系统应用推广力度,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和使用,全力提升“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普法

14.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姚安县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交流,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探索建立长效普法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

15.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完善行业普法清单,促进各股室、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将普法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业普法格局。

16.提升行业普法成效。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贴近农民农村的优势,继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面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频次,充分利用农事季节、安全生产月、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科技下乡、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农业农村行业领域良好的法治氛围。   

17.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农业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为重点,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云岭先锋”等平台,推动全员制度性学法;运用培训、讲座、庭审旁听、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内举办1-2次法治专题讲座。

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推动《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农业农村分解了六项目标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贯穿到农业农村领域的各项工作中。(单位牵头: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法治学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继续推进“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加大对基层的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从机关延伸到乡村,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单位牵头: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新修订的党内法规。通过讲党课、集中学法、专题讲座等方式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单位牵头: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尤其是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学法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单位牵头: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继续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落实。

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提高学法、懂法和用法的主动性,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把各项行为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立足提高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农业、农资、农机、兽医兽药、渔业、宅基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姚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属各行业管理单位)

(四)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1.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证明材料,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宣传推广“一部手机+”APP,优化群众、企业办事体验,提高办事效率。组织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单位牵头: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渔业渔政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姚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植保植检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贯彻实施《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不断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根据立改废释,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单位牵头: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加强涉法事项顾问审核关。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程建设、战略协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做好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有效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决策都于法有据、合法合规,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单位牵头: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4.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工作措施的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涉农热点,有效引导舆论方向。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产业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单位牵头: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5.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围绕农业投入品、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只许可不监管、只抽查不执法、只检查不立案、只立案不办案等情形的发生,严禁有案不立、举报不理、压案不查、违法不究,降格执法。(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环境资源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渔业渔政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安全监理站)

6.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扎实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利用好“两法衔接”共享信息平台,加强信息通报和部门协调。在部门网站、信息平台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法治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震慑涉农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政策法规股、局属各相关单位)

7.进一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涉及农业主面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对涉及农业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单位牵头: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五)完善机制,加强监督,扎实开展依法治理

1.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围绕行业整治监管职能,结合行业领域短板、弱项,建立整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逐步扎牢长效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股、姚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县级发放许可证的所有单位按照随机抽查与定向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跟踪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督促纠正,达到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杜绝“只审不管、 一发了之”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渔业渔政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种子管理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植保植检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3.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做好行政诉讼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健全农业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保障相关经费,做好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单位牵头:局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植保植检站、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六)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信访问题和矛盾风险监测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坚持行政执法与民事调处并重,积极调解农资及权属纠纷。改革农业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畅通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把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到法治轨道上来。(单位牵头: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全系统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县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工作宗旨,推动农业农村局法制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

(二)积极报送材料。积极报送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展现农业农村局治建设工作成效。局属各单位要每半年报送一次、年底报累计数,会同半年法治工作总结和年度治建设工作总结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三)强化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工作,完成好《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加强指标任务的进度跟踪,促进农业农村局依法治理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