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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蜻蛉河农业面源 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9486 | 发布时间: 2022/6/10 17:00:12
栋川、光禄、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蜻蛉河水体达标成果巩固提升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蜻蛉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蜻蛉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朝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周振兴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钱晓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朝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武发宏 局环境资源股股长

      沈从俊 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股长

      李永金 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陈志平 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罗中元 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曹利民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从荣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钱晓云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苏云顺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向必强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 建 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专班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环境资源股,由周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武发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凤芹、赵学明、李维良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班组办公室日常事务。专班组成员今后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专班组成员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业面源污染涉及各工作组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分解落实县人民政府、县河长办、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有关蜻蛉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防治措施推进、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统计上报工作进度,收集归档相关资料以及专班组交办的工作。

责任领导:周振兴

成  员:武发宏、李 建

(二)化肥农药“零增长”组: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负增长”行动。制定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确保实现全县化肥、农药“零增长”目标,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领导:钱晓东

成  员:沈从俊、罗中元、曹利民、李从荣、钱晓云

(三)种植产业结构调整组:制定印发种植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加大调整力度,禁止种植西瓜,蜻蛉河两侧200米范围禁止种植蔬菜,鼓励种植水稻、豆类和水生植物,编制年度计划,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严格管控经营主体规模流转土地用途,逐步实现化肥、农药、地膜用量大污染较重的作物淘汰禁种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领导:钱晓东 

成  员:罗中元、曹利民、李从荣、李永金

(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组:开展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膜回收、农作物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领导:钱晓东 

成   员:李从荣、曹利民、李 建、苏云顺、钱晓云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围绕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3项重点任务,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领导:周振兴

成  员:武发宏、李 建

(六)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粪污排放进行全面监管,负责督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推进农作物秸秆青(黄)贮饲料、畜圈垫粪、畜禽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严格蜻蛉河流域沿岸200米规模化禁养区、400米新增规模化限养区的红线控制。指导督促乡镇对散养户粪污乱排乱堆的管理,督促乡镇规范散养户的养殖设施或行为,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责任领导:刘朝安

成 员:陈志平、苏云顺、向必强、钱晓云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各成员和乡镇,务必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2022年达到省州要求的治理目标。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责任领导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各成员要认真履职,围绕各工作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倒排工作计划,挂图作战,加快工作推进,协调各乡镇要同步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提升环保意识。各工作组要深入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增强企业、经营户、群众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共治、共管农业面源污染的良好氛围。

(四)督查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各个专班工作组必须在每月15-19日期间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督查情况梳理汇总报专班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联系人及电话:武发宏 0878-6042308。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