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侵权假冒)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对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梁朝军 局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徐海元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朝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国佐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振兴 局副局长
成 员:曹利民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伍正兵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钱晓云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沈从俊 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股长
陈志平 畜牧兽医股股长
武发宏 环境资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周家武 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杨家俊 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李永明 市场信息股股长
布学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自海荣 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向必强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从荣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马楚云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兽医股等相关股室站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打击侵权假冒日常工作。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由相应的继任者接替。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和省、州、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和措施。
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
3.每年召开二次全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半年一次),听取成员股室(单位)工作汇报,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股室(单位)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具体事项。
4.督促检查考核成员股室(单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权假冒重大案件。
5.建立完善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县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局属各成员股室(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事项。
2.向州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3.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全州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农资和农(畜)产品。
4.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及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
5.推动跨地区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督办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打击侵权假冒重大案件。
6.建立健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制度,为州、县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三)成员股室(单位)主要职责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植物新品种权申报、授权转化工作,配合县局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测工作,为打击农业农村领域侵权假冒农资和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科学依据。
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负责做好种植业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畜牧兽医股:负责做好养殖业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环境资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渔业渔政管理股:负责做好渔业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做好农机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市场信息股:负责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
政策法规股:负责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援助工作。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案件查处督查指导,并承担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好种畜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县种子管理站:做好农作物种子、种苗(含食用菌菌种、中药材)等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县植保植检站:做好农药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做好农机方面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2022年2月16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