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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近期大气污染防治预警提醒通知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9479 | 发布时间: 2022/3/24 10:55: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根据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分析,近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在每日上午8点—11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较差,主要表现在PM10、PM2.5数值较高,造成污染天气风险较大,与上年同期指标数据相比,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较高。为确保2022年全县空气质量达标并完成州级下达空气质量指标任务,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姚办通〔2022〕3号)规定,现对以下工作及责任单位进行工作预警提醒。

一、抓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

县住建局: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重点加强宝城路南段道路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该路段扬尘污染对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直接影响较大。二是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祼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

县住建局(城管局):一是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整治,推进机械化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禁止未密封渣土车进入城市建成区。二是严格禁止城市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行为。三是加强重点管控区域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治理的巡查检查,重点管控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

二、抓好秸秆禁烧和农村垃圾露天焚烧管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前组织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推进“人防”、“技术”结合,综合运用基层优势,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度。自2022年3月起,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防因秸秆、落叶、农村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污染。重点突出县城坝区乡镇(栋川镇、太平镇、光禄镇)秸秆、落叶、农村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

县农业农村局: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减少田间可燃性垃圾,做到农业清洁生产。

三、严防森林火灾

县林草局:为避免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建议森林防火部门不采用森林防火计划烧除措施,采取其他清除措施,更加科学环保地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同时,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监管执法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一是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空气异常情况并提出工作措施建议。二是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排查整治力度,结合我县实际重点突出矿山类、磨粉破碎工艺类企事业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姚安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姚污防办〔2022〕1号)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2022年春夏季空气质量管控,2022年5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安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代章)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