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直有关中心(站、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 “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省州县关于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 州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河口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唐 云 乡人民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周宏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文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组 长:周学江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骆 斌 乡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成 员:罗乔峰 乡司法所长
张雪恩 乡派出所所长
郭民祥 乡民政办主任
龚兆友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普建忠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艳梅 乡财政所所长
曹家顺 大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守贵 涟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春华 大栎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世功 麂子村党总支书记
李啟秀 麂子村委会主任
杨毕有 大白者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文富 蒿子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国土资源所,由周学江任办公室主任,骆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站所适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安排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全面推进全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全乡农村不动产登记对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定期梳理汇总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乡党政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