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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8329 | 发布时间: 2022/5/12 16:07:43
各村委会,镇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经研究,现将《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刻吸取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平社区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教训,按照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和省、州、县各级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建筑,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各村委会,镇级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按照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属地管辖、行业总责”的原则,迅速组织专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房屋建筑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2022年6月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5日)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类型,如:地质灾害隐患、建筑结构安全隐患、水环境灾害隐患、火灾隐患、燃气安全隐患、房屋建筑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等。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查明房屋建筑是否处于滑坡地段、是否会遭受泥石流、洪水等灾害侵蚀;房屋建筑结构安全主要查明房屋建筑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是否进行装修、是否改变过主体结构等,建立房屋建筑档案;水环境灾害隐患主要对房屋建筑是否有可能会遭受洪水、水库、河湖坝体是否安全、沟渠渗漏等侵蚀而引发的灾害;火灾隐患主要对房屋建筑及周边是否存在火灾可燃易燃、易爆物质,是否有消防通道逃生通道和自救能力;燃气安全隐患重点对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和液化气换瓶点等安全进行排查,是否有泄漏、管道老化和不安全操作等行为等;房屋建筑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对房屋周边存在不安全情形进行排查,如房屋建筑周边的不安全作业(施工等)、周边房屋是否会影响到公共安全、周边是否有可疑的气体液体泄漏等,做到“不留盲区、不漏一户”。重点对房屋建筑和学校、旅游景区、医院、厂矿企业及周边经营性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专项整治(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5日)

针对专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按照“拆、修、搬、停”的分类整治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迅速开展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确保动作到位、整治效果明显,杜绝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拆除的坚决给予拆除,进行排危治危;可以加固改造和修缮的进行加固改造和修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能在原址进行加固改造和修缮的,采取搬迁避险的方式进行整治;对于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坚决封闭停止使用,并做好警示标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和建筑,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予以整治,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不安全建筑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委会,镇级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城建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村委会主任要亲自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好本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原则,由属地弥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各行业站所负责具体实施推进。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排查发现存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特别是以用作经营(人口聚集性)的房屋建筑为重点开展整治。其中村民自建房屋、村委会房屋、村集体文化活动室、红白喜事场所等由辖区村委会负责排查;餐馆、加工作坊、酒店宾馆旅社、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由市场监管所负责排查;各类工程施工临时房屋、工矿企业房屋由项目办、滇中引水办负责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筑隐患由国土所负责排查;房屋建筑遭受洪水、沟渠渗漏等侵蚀而引发的灾害及水库、河湖坝体安全由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排查;房屋建筑及周边火灾可燃易燃、易爆物质,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燃气、液化气换瓶点等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排查;学校房屋建筑由弥兴中学、弥兴中心小学负责排查;医院、各村卫生室房屋建筑由弥兴卫生院负责排查;镇级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根据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房屋建筑安全进行排查整治。排查评估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等重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综合保障。各行业站所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按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要求进行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和重点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并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建筑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房屋建筑建设规范标准,建立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房屋建设要严格审批管理,对违规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违规加层等行为严肃查处。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大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房屋建筑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督察。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领导小组对各村委会、行业部门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整治不实不彻底的村委会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

(七)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村要扎实做好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情况表(附件1)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高应达处(未发现问题的按要求报送空表存档)。6月5日前将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整治情况表(附件2),经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高应达处。

附件:1.姚安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情况表

   2.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整治情况表





政策解读:关于《弥兴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