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 >  前场镇
前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场镇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5640 | 发布时间: 2023/10/19 11:34:22
各村(社区)、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



经前场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前场镇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前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前场镇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印发姚安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前场镇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全镇水土保持工作,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全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事项、参与审议全镇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交流沟通全镇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我镇水土保持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分解落实各村(社区)以及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开展全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镇水土保持工作落地落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前场镇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猛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普开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周建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元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施浩楠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栾 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边盛海  前场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柳思琪  前场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华安  前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董学军  前场镇林业与草原服务中心

李安平  前场镇财政所所长

高云松  前场镇项目办主任

杜 斌  镇国土和城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偰云轩  前场镇水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现成  前场镇水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代树成  新街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周春平  木署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洪华  稗子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沈锡明  新村村党支总书记、主任

李东昌  小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寿华  新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兴洲  王朝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叶庭新  庄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永旺  石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水土保持工作由镇水务服务中心牵头,由镇水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现成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人员如发生工作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工作研究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交流沟通全镇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情况,分解落实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向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水土流失情况。每年年底,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

(三)联合工作组制度。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联合工作组,对水土保持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等。

四、职责分工

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评估,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创新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及重点项目等内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制定广告展板及网络、广播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做好镇级水土保持的资金保障工作,按实际资金需求编列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对各村(社区)财政工作指导。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规划,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地质灾害治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

镇环保办:负责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

镇国土和城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并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意见。督促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在审查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并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意见。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农业农村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水土保持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或者采伐作业设计及其批准文件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镇项目办: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同时,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