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确保科技园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雷 波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晓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 桑 县发改局局长
马朝辉 县经信局局长
胡 进 县财政局局长
周银兵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海斌 县环保局局长
吴洪亮 县住建局局长
马 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朝军 县农业局局长
马 超 县林业局局长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孙立兴 县招商局局长
非亚琴 县国税局局长
张应升 县地税局局长
阳春红 栋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凌世锋 光禄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晓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桑、马朝辉、胡进、梁朝军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有关事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晓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马 桑 县发改局局长
马朝辉 县经信局局长
胡 进 县财政局局长
梁朝军 县农业局局长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朝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仕勇同志(县农开办主任)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成员单位临时抽调。
三、工作职责
(一)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修改完善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
2.研究讨论促进园区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
3.决定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提请的园区建设重大事项。
4.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参与园区开发建设。
(二)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姚安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是:
1.编制园区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园区任务目标责任制度,加强园区建设的检查、验收及考核评价,确保整个园区建设顺利完成,健康发展。
2.负责园区建设的综合决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一部署重大事项,统一管理重大资源,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等,建立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审核重大投资项目。
3.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业科技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
4.按照规定权限和授权负责农业科技园区项目审批和申报。
5.制定园区入园企业标准,入园企业的审核批准,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园区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6.加强对园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