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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1401 | 发布时间: 2025/1/15 16:4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姚安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以年报形式报告如下。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姚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南永公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邮编:675300,电话:0878-57117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严格按照政府办工作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整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姚安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等制度规范,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调整公开机构职能1次,公开县局部门动态49篇,公开县局文件2个,并同步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纸质文件。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县局工作动态49篇,公开县局通知公告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姚安县税务局在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312室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窗口标识、办理流程图,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受理登记表并规范记录。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每次政府信息公开前均严格填写《姚安县税务局信息发布(公开)登记及保密审查表》,并由办公室专人登记公开台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二是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每次公开前均严格审核标题及正文内容规范、表格规范、图片规范、排版规范等内容,确保达到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对不再保留的信息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归档”操作。四是严格审查信息公开属性。2024年姚安县税务局姚税发字号印发文件19份,除《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姚税发〔2024〕1号)为主动公开外,其他18份均为内部管理文件或涉及税收征管工作秘密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二是依托办税服务厅平台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在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税收法规政策,努力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一看就清楚、一办就满意。三是依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上发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四是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主动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事项和执法信息。2024年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件13件,均及时认真办理回复,来电人均表示满意。

(五)监督保障情况。姚安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县局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办公室股务会议多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强化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部门对本部门应公开的内容理解不够深,未及时提供公开内容。二是实体公开中,存在文本规格不够规范、痕迹资料收集整理不够及时完整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的自主创新举措不多,公开方式仍不够多元高效,公开实效有待提升;四是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专人负责,并且日常参加培训较少,导致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姚安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经济社会发展与纳税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主要内容,加大税收政策和配套信息解读公开力度,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树立责任意识,确保文件公开属性能够准确界定,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信息公开时限延误。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姚安县税务局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