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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政策解读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2207 | 发布时间: 2019/8/30 16:03:02

近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加快方案推进实施,现就《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科教兴县战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3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

2019年8月13日,楚雄州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33号),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保障措施5个方面对楚雄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作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3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姚安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根据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县教育体育局起草了《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对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就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含组织领导机构)、保障措施5部分组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