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河大道城南办公区,邮编:675300,电话:0878-6042308)。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省、州、县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姚安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姚农通〔2019〕26号),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在局办公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2019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2次,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培训2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标准、规范、专业,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服务于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我局根据2019年5月15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姚农通〔2019〕78号),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信息在线解答、“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网站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2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维护更新上存在更新维护操作不熟练,上传内容不完整、信息量不够丰富等问题。
(二)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发布没能全面反应本部门的工作动态情况,今后将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并及时给予公开。
(三)在重大决策结果公开中,存在重点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公开事项单一,只在局里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开,没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方式不够广泛。涉及的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将认真进行梳理重点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年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全局工作文件;结合局政务公开栏实体,对建设项目、财务信息及重点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按要求向县图书馆、档案馆提供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全年共向县图书馆、档案馆提供应公开的相关工作文件104份。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一是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三是认真履行政策解读职责。按照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本部门起草的3篇规范性文件,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进行全面解读;四是认真公开重点领域财政信息;五是对行政执法信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重要工作进行公开;六是对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在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其中:更新机构职能1条、更新公开目录2条、更新公开指南1条,依申请公开指南1条;公开相关工作文件56条(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8条、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9条),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2条,公示公告7条,政策解读3条,工作动态信息31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1条。
(二)政府热线处理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要求,切实加强“12345”政府热线管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诉求事项的登记受理,2019年1至12月,我局共收到1条县“12345”政府热线来电协办事项,并按诉求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时、按要求做了答复工作,受答复本人比较满意。
(三)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各流程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受理窗口标识、流程图,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受理登记表并规范记录。2019年1至12月,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9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责任到人,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