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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6-09-09

栋川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姚安县2016年度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钟吉聪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庞仕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马 超 县林业局局长

胡 进 县水务局局长

孙光勇 县审计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海斌 县环保局局长

阳春红 栋川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马文武 县财政局农开办主任

武誉华 县财政局综改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桑兼任,副主任由马文武兼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综改办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上报、编制实施方案,管理上级补助资金,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资金报账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试点村特色优质蔬菜种植、小蚕培育技术服务。

县水务局:负责试点村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审查试点村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规划。

县环保局:负责试点村项目建设环境的评估及综合治理。

县林业局:负责试点村项目建设林业用地的审核与项目建设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升。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项目建设用地(含临时)的审核。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栋川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规划、申报、组织、监督、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全面负责,并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参与试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试点村委会:负责辖区内试点项目所涉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核查验收,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村级集体资产的维护经营和资金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效。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