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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9-0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19〕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9年1月4日会议讨论,决定:

杨 宏 任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马 靖 任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魏 红 任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