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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09-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确保国家法制统一,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姚安县涉诉特殊群体执行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姚安县人民政府第5号公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