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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姚安县标准地名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9-11-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3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4〕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结束姚安县过去由于多民族杂居所造成的一地多名、多地一名、一名多地、一音多译、译音不准、含义不清等混乱状况,2014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姚安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于2014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对全县9个乡镇的地名进行了全面细致普查,地名普查过程中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反复考证核实,并对地理概貌提出了标准地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颁发。

今后,凡使用本县地名,必须以《姚安县地名志》和《姚安县地名图》为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凡需要更改或新命名的地名,需按《地名管理条例》《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