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一套体系。构建了“党委统领、班子挂联、综治统筹、村级实战、干部包保”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体系,党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进行研判、调度。由乡综治中心负责统筹,实行党政班子成员挂包村委会、村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乡村两级党员干部包保村民小组、重点户的责任制度。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实现“乡、村、组、户、人”的服务管理全覆盖。
建强两支队伍。针对全乡村庄分散、隐患发现难、及时处置难、语言沟通难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村而异组建不少于10人的村治安联防队、5—10人的“葫芦笙+彝语”矛盾纠纷调解队两支队伍。治安联防队每半月开展一次拉网式、兜底式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及时组织“葫芦笙+彝语”矛盾纠纷调解队参与化解。今年以来,全乡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件,调处成功21件,实现了风险问题在村组及时100%发现处置、矛盾纠纷在村组一线就地100%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逐年呈下降趋势。
用好三大法宝。根据提前摸排掌握发现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症结所在,用好“情”“德”“法”矛盾纠纷化解三大法宝。一是用“情”感化引导。在矛盾纠纷调处中,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参与化解,用亲情感化、引导,达到消除误会、化解隔阂的目标。二是用“德”教化明理。坚持以革命老区的红色文化、红色精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倡导崇德向善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用村规民约说事释理,邀请德高望重的乡贤出面劝导,晓之以理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用“法”强化兜底。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0余人,重组普法队伍10支,组织培训20场26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200余份,通过专项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而促成双方化解矛盾、和睦共处。
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一事一档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对全乡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低、中、高风险研判划分风险等级,实行绿、黄、红三色管理,按要求建立了一事一档台账93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一案一策包保化解”制度。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户,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1户高风险户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包保化解,13户中风险户由“挂村领导+村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包保化解,其他低风险户由“村书记+村民小组长”包保化解。三是建立“一月一研判分析”制度。结合矛盾纠纷动态发展,实行半月一次入户调解、一月一次研判、一月一次动态调整,对新发现的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建立一事一档,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做销号处理,对正在化解中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踪掌握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可控。四是建立“一案一回访”制度。按照“谁化解、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及时了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的满意度,进而从中排查可能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防止矛盾反弹,进一步巩固化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