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农业融资渠道,维护农业设施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丰富“三农”贷款抵押,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姚安乡村全面振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姚安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突破了传统农业物权概念,创新设置了农业设施所有权、突破了传统抵押物范围,创新设置了农业设施为有效抵押物、突破了传统农业担保贷款模式,创新建立了农业设施所有权直接抵押贷款新方式。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不愿贷、不想贷”和农业企业农业设施所有权人“想贷贷不了”的问题。
农业设施所有权人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级相关部门及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稳妥推进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工作,明确农业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符合土地用途规划,信誉是否良好。第三方测绘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对所有权人投入的农业设施进行矢量数据测绘、价值评估,确定农业设施数量、使用年限、农业设施资产价值、产权归属。
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共办理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5户,发放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5本,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抵押贷款5户,贷款总金额2710万元,其中:花卉产业2300万元、蔬菜产业300万元、畜牧产业110万元。通过为农业设施颁发“合法身份”,让“不动的农业设施”变成了“活动的资金”,开展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颁证,有效破解了农业企业资金“瓶颈”,并以农业设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融资,不仅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举措,也为全面开展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和以农业设施作为抵押物直接抵押融资,激活农业生产要素,让金融惠农政策更接地气,为楚雄州成功探索一条可借鉴推广的路径和经验。(马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