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成立姚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姚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为构建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提供了组织和政策支撑。
二是纳入发展规划。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纳入全县发展规划,建立家庭教育规划和指导服务体系,制定《姚安县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姚安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姚安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足额下拨未保经费,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三是加大社学教育。建立了35名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讲师队伍,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城市社区家长学校12个、农村社区(村)58个,9个乡镇配备儿童督导员9名、77个村(居)委会配备儿童主任77名,扎实开展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精神,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到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教育“三违”治理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落实司法保护。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呵护花蕾”工作室,组成未成年人办案团队,严格落实政治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履职达100%并按时、按要求讲授法治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21年6月以来共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7人次,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石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