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我县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我县西部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按照《姚安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执行。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发的《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云青联〔2019〕23号文件)要求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中央项目5人,中央补助每人3万元。地方项目志愿者32人,每人每年3万元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各按三分之一承担。目前,2023年中央项目下达补助资金16.01万元,地方项目下达资金95.29万元(省级31.41万元、州级32.47万元、县级31.41万元)
三是严格资金监管。规定用途使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求用款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并及时足额将志愿者生活补助兑现到志愿者。(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