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结果 > 正文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姚安国政医院的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7/30 08:29:15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姚卫医罚〔2025〕9号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国政医院

主要负责人

谭建华

主要违法违规

事实(案由)

姚安国政医院未完整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案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