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县花卉产业机制促进富民增收的提案》,交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销分离、本地结算”机制建设的建议
我县已出台的《姚安县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明确支持姚安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运营,鼓励县内外花企供货到姚安花拍中心交易。
(一)强化源头约束。在最新修订的花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条款中,已将“注册本地独立法人销售公司、通过姚安花拍
中心进行本地结算”作为新引进花卉种植企业的核心约定。2025年9月成功签约的苏州市华冠园创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花卉种质资源库建设及种苗研发项目等新引入企业,均已落实相关要求。对投资2.6亿元的姚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拟入驻企业,也将严格执行本地结算导向。
(二)优化存量引导。针对县内已存在外销行为的企业,我局联合县税务部门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县税务局已组建“税惠助农服务队”,建立“一企一策”档案,对比展示本地结算在物流成本降低、品牌溢价提升、属地服务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同时,严格落实“花十条”第八条,对与姚安花拍中心签订供货协议并进场交易的企业,享受当期现行相关促销政策,引导逐步纳入本地交易平台。
(三)完善平台功能。目前姚安花拍中心已投入正式运营,累计投入资金4.1亿元,采用新交易模式销售粉红雪山等10余个品种鲜切花786万枝,交易额802万元。我局正配合花拍中心运营方,加快零售端交易系统、价格指数发布、质量检测配套等设施建设,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县鲜切花交易额80%以上通过本地平台结算。
二、关于“固定草花品种+统一标准”农户种植模式的建议
(一)筛选适宜草花品种。充分借鉴官屯镇发展永生花专用草花种植的成功经验。官屯镇已成功推广永生花专用玉米花等品种,带动近200名群众稳定增收,30多户低收入家庭通过种花务工摆脱贫困。我局正联合省农科院花卉所,在现有品种基础上,进一步筛选洋甘菊、向日葵等技术门槛较低、市场稳定的草花品种作为推广种植目录。
(二)构建统一标准体系。依托“花十条”明确的联农带农“四项机制”,由村(社区)牵头成立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在农资代购统供、技术服务、采后处理等方面建立统一标准。姚安云秀公司等龙头企业已在全县推广“金辉”“赤子之心”等优质品种的标准化种植技术。
(三)强化全程技术服务。一是发挥现有科技力量,依托已建成的中国农业大学高俊平教授专家工作站、省农科院田坝心花卉育种研发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与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合作,加大花卉、园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三是落实“花十条”第十条,每年组织2期以上花卉种植技术专项培训,每人每次投入培训经费1000元以上。同时,充分利用已挂牌认定的10个实训基地、2个企业培训中心,开展“田间培训”。
三、关于出台草花种植扶持政策的建议
(一)设施建设扶持。严格落实“花十条”第三条,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建设钢架塑料大棚,专项用于发展鲜切花种植,大棚建筑面积在3亩及以上、土地性质符合农业设施用途的,每亩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棚扶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办农业设施所有权证,由商业银行给予抵押或信用贷款扶持(第四条)。
(二)新品种及品牌奖励。对申报获得国家林草局授权的花卉植物新品种,每个授权品种一次性奖励1万元(第一条);对获得云南省“十大名花”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六条)。
(三)龙头企业培育奖励。对当年获得州级农业龙头企业且升规纳统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且升规纳统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九条)。2025年全县已累计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花卉品种18个,花卉种植面积突破2.1万亩,综合产值达18亿元。
(四)交易奖励与用工培训。草花通过姚安花拍中心交易的,参照“花十条”第八条享受当期促销政策。同时,县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花卉产业链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各类奖补兑现。用工培训方面,落实第十条要求,每年组织2期以上花卉工技能培训,2025年已完成3期410余人培训,计划全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创新“721”联农带农模式。借鉴我县林下经济“721”模式经验(农户70%、村集体20%、企业10%),我局正在探索建立草花种植的类似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成为核心受益者。
感谢您对我县花卉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为姚安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