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必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议用鲜花替代塑料花上坟的提案》,交由县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案由
近年来,由于森林防火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不断加强,大部分人民群众在春节、清明节、寒衣节等期间上坟已不再带香纸等易燃用品,多采用塑料花进行祭拜。但塑料花无法在短期内降解,目前坟山上到处都是塑料花,给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也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
对本案的实施意见:
1.加大宣传力度。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倡议不用塑料花进行祭祀上坟,劝导祭祀群众用鲜花代替塑料花上坟,让文明祭扫新风尚走进千家万户;对祭祀用品经营户进行宣传,不经营塑料祭祀用品,并倡导购进鲜花销售,方便群众购买;由鲜花生产企业在春节、清明节、寒衣节等期间适时生产一些菊花、百合、玫瑰等鲜花,提供给经营户销售,方便群众购买,也能进一步拓展鲜花市场。
2.开展专项整治。由相关职能部门对销售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经营户不销售塑料花。
3.加大检查力度。在进山卡点加强检查,确保群众上坟时不带香纸、塑料花等易燃物品。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制度,明确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职责,形成县、镇、村、组的防控体系,确保取得实效。
二、答复内容
我县在殡葬改革中在每年春节、清明节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广场视频播放、倡议书等方式进行宣传,为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殡葬改革以来,将殡葬相关内容、移风易俗写入《村规民约》,纳入“红旗村”考核,不断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利用每年殡葬宣传月、清明节等时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鲜花祭祀。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群众对文明殡葬、乡风文明等意识更加牢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将文明、生态殡葬与保护环境相结合,久久为功,不断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在殡葬祭祀用品销售方面,鼓励引导经营户售卖鲜花,尽量不售卖塑料花。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积极反映建议,加强部门联动。从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角度,倡导生态安葬的文明新风尚。建议省级层面立法规定禁止企业或个人生产和销售塑料花,由工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定期开展塑料花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督查检查,并对违法生产和销售塑料花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大力倡导用鲜花祭祀的文明新风尚。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姚安县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