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从华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县人民政府对涉及部门妥善处理医共体改革后遗问题的建议》,交由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事件概况与问题根源
2024年2月8日,原大龙口白龙寺村卫生室村医周凤先、张晓梅夫妇因个人缘由主动提出辞职。离职之后,二人将2018年自筹资金在村卫生室院内搭建的两间输液室长期锁闭,阻碍村卫生室日常诊疗运转,给当地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带来诸多不便。
村卫生室作为村级基础公共医疗服务站点,白龙寺村委会肩负属地管理职责,有义务统筹辖区医疗服务运行、协调化解村内医疗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有序开展。此次矛盾发生后,村委会应主动靠前介入调解,推进场地交接、纠纷处置等相关工作。
周凤先、张晓梅夫妇提出,要求相关部门全额支付输液室及配套设施建设费用13.787万元,若诉求无法满足,则拒绝解锁移交建筑场地。经实地核查梳理,该诉求暂不具备落地条件:一是涉诉附属房屋修建时间久远,当事人未能出具正规建设审批手续,建筑合规性不足;二是建设造价仅依据当事人自行提交的材料核算,缺少第三方专业评估报告,资料残缺不全,不符合财务报销、国有及集体资产处置相关管理规范。
二、前期处置推进情况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该项历史遗留问题,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统筹县域医共体、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合白龙寺村委会多次上门与当事人开展座谈协商。同时由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现场实地测绘和资产基础评估工作。
按照村级组织职能要求,村委会对本村卫生室场地使用、日常运维、矛盾调处负有直接属地管理责任,有责任主动牵头对接当事人,梳理问题症结,推动纠纷就地化解。但在资产价格协商阶段,当事人坚持补偿金额需达到13万元以上才愿意推进后续交接事宜,双方诉求差距悬殊,多轮沟通洽谈均未能达成共识,问题处置工作陷入停滞。
2025年10月,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此事开展法务咨询。经专业律师分析研判,白龙寺村卫生室所属地块为集体土地,目前尚未完成土地权属登记办证,土地产权界定模糊,暂不满足司法处置条件,也致使涉事输液室长期空置无法投入使用。
三、后续工作计划
当前,依托村委会属地管理职能,白龙寺村委会已牵头启动村卫生室土地权属证书办理工作。明晰土地权属是村委会履职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化解本次纠纷的关键基础。
待土地证件办理完成、产权归属清晰明确后,我局将督促县域医共体,联动白龙寺村委会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正规司法渠道推进问题处置,彻底化解白龙寺村卫生室历史遗留难题。进一步盘活基层医疗资源,恢复卫生室正常服务功能,切实保障辖区群众便捷就医需求。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注、理解与支持。后续我局将紧盯问题攻坚进度,督促属地村委会履行管理职责,提速推进遗留问题整改化解,也期盼您持续监督指导卫健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