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临时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单位):贵州龙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临时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
采伐地点:栋川镇大龙口村委会、白龙寺村委会。
采伐面积:0.2915公顷;采伐蓄积数量:5.5立方米立方米。
林木权属:集体。
采伐树种:云南松、桉树、黑荆、车桑子。
采伐用途:商品材。
采伐方式:皆伐。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