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杨顺香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件类型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1 | 杨顺香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杨顺香 | 姚安县栋川镇海子心村委会梁杨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207.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4平方米,建筑高度10.5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354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10月8日至2028年10月8日 |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