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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12/3 09:53:09

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切实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转入常态化管控。

二、整治范围

全县农村地区国省道、县乡村道、组级公路及供社会车辆通行的生产便道、施工便道;重点覆盖集市街口、学校门口、客运站口、村组公路出入口、临水临崖路段、急弯陡坡路段及农村节庆活动场地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二三四轮)、拖拉机、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农村客运车辆等。

(二)重点违法行为

1. 超员载客、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

2. 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3. 无牌无证、准驾不符、逾期未检、非法改装车辆、驾驶报废车上路;

4.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

(三)重点时段及人群

1. 重点时段:周末、节假日、农村赶集日、学校上放学、民俗活动期间及“一早一晚”出行高峰;

2. 重点人群:农村学生、老年人、务工务农人员、失格驾驶员等。

四、整治措施

1. 源头管控。全面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督促车主及时注册登记、按时参加年度建议、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严禁非法改装车上路;乡镇、村(居)委会“两站两员”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劝宣传导,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严查无证驾驶、逾期未换证等行为。

2. 联合执法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白天严查与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路段、时段全覆盖管控,对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3. 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销号管理,限期完成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防护设施加装、破损路面修复、交通标志标线完善等工作。对非公共领域道路进行再排查,完善相关警示提示标志,对不具备通车条件的,及时采取封堵措施。

4. 宣传曝光。通过乡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五、相关要求

1.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主动抵制违法行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

2. 农村客运经营者、车辆所有人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和驾驶人管理,确保运营安全。

3. 乡镇、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对红白喜事等活动落实“打招呼”制度,严防酒醉驾事故。

4.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单位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扣留车辆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从严处理;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的,抄告所属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5. 设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0878-5720110,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