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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关于举行《姚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11/26 16:19:38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关于举行《姚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决定举行《姚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姚安县税务局起草,拟报送姚安县人民政府的《姚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在姚安县税务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20人,其中:

1.具有姚安县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名额3名;

2.利害关系人代表4名,包含姚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

3.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相关企业、乡镇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等共14人;

4.第1项、2项、3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相关部门推荐、姚安县税务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2-3人)

听证旁听人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具有姚安县户籍且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姚安县税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报名采用信函、网上报名方式。信函报名请寄姚安县税务局(邮政编码:675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adsbgs@126.com。信函报名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姚安县税务局将于2025年12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联系人及电话:林伟杰 0878-5721153

特此公告。

附件:《姚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申请报名表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