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适中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建设项目(姚安段),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532325-04-01-61351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姚安县适中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建设项目(姚安段)拟使用林地情况予以公示: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姚安县适中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建设项目(姚安段)。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姚安县前场镇小河村民委员会,适中乡三木村民委员会,适中村民委员会,月明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
五、拟使用林地情况:拟使用林地总面积5.7932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临时占用。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1.5571公顷,用材林林地3.4762公顷,能源林林地0.6668公顷,其他林地0.0931公顷。
六、林地权属:姚安县前场镇小河村民委员会2.9196公顷;适中乡三木村民委员会0.1519公顷,适中村民委员会2.6359公顷,月明村民委员会0.0858公顷。
七、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根据《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所需支付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由业主出具的《补偿承诺书》承诺将林地补偿款在项目开工前兑付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
监督电话:0878-5712667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