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姚安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向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提出云南姚安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00亩低效无效林地资产盘活一期800头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2023年2月9日依法受理,该项目为承诺制项目,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第二条、第八条;《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之规定,于2023年2月9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编号:姚行审决字〔2023〕12号),现予以公开。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9日